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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照明現場動態測量方法簡析

2010-06-18 09:01:00報告大廳(www.bptrips.com) 字號:T| T

    目前道路照明測量主要採用布點法測量,但此方法在實際運用中有諸多局限。採用的布點法測量相當繁瑣,照度測量困難、亮度測量更困難;計算繁瑣,還要封閉道路,更別提測量眩光,人工成本大、社會成本更大。


  為此,創建車載動態現場測試設備,建立一種較為客觀、簡捷而又準確的測量方法來對道路照明質量進行評價實在很有必要。


  福建省光電行業協會葉榮南教授為此建立了「道路照明動態測量方法」.6月10日,在由高工LED主辦的「第六屆LED產業主題高峰論壇」會議上,葉榮南教授對「道路照明動態測量方法」做了詳細解讀。


  葉教授說,由於人眼在道路觀測中獲取的光信息是亮度而非照度,當目標光和路面背景光有差異時,目標可被識別;這個差異指的是光度差異,它既含有亮度、也包含主波長(色調)和顏色純度(飽和度);三者只要其中之一有差異就可識別。


  道路照明動態測量方法的特點是:模仿人眼在駕駛狀態下觀察路面;不是定點檢測,而是模仿駕駛員的駕駛全過程進行動態檢測,它更真實地反映人眼所看到的景象;採用車載儀器模仿汽車行駛路徑進行動態測量;更客觀、全面、準確地反映人眼在行駛狀態下觀察的全過程;以測量亮度為主,測照度為輔;如實地反映人眼的真實感受,不會有「隔靴抓癢」之感;不必封鎖道路,社會成本低,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並且省工、省時、安全、可靠。


  葉教授從技術角度詳細介紹了動態測量的方法,如測量路段的選擇在燈具的間距、高度、懸挑、仰角及光源之光色等方面具有典型性的平坦路面;在直路的縱向上,測量區域應是同一列的兩個燈具之間,其中第一個燈具在觀察者前方86m處。


  此外,葉教授介紹了動態測量時也要注意道路現場的測量條件,如安裝新LED路燈時,應先燃點168小時,待被測路燈的光輸出基本穩定後方可進行測量。並在測量過程中檢測光輸出的穩定性,中心光強漂移應小於± 5%.在測量開始前,應將燈點燃30分鐘後,方可進行測量,宜在額定電壓(V額±10%)下進行測量。動態測量應在清潔和乾燥的路面和場地上進行測量,不宜在明月或測量場地潮濕或有積雪時進行測量。不宜在有樹蔭遮蔽的路面上進行測量。應排除雜散光射入光接受器,並應防止各類人員或各種障礙物對光接受器造成陰影和擋光。必要時可關閉路燈測量雜散光,並在計算中給與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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