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環境保護的頂層設計之年。「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建立環境質量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機制,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等目標。
與此相呼應的是,環保部在上半年組建設立水、大氣、土壤三大司局,出台「土十條」和發揮環保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推廣環保項目的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等。業內分析認為,隨著水、大氣、土壤頂層設計治理計劃齊備,未來將實現真正。以下是宇博智業小編整理的2016年環保產業行業市場分析。
2016-2021年中國環保產業行業市場需求與投資諮詢報告顯示,截至2016年6月底,在全國PPP項目庫中,環保及公用事業類項目(含水利建設)達到了3194個,占全部項目的34.4%,是項目數量最多的領域;項目對應總投資額達到1.81萬億元,占全部投資額的17.05%,僅次於交通運輸領域。
從2016年1月底到6月底,環保類項目個數增長了30.4%,月複合增速5.4%;投資額增長了33.8%,月複合增速6%,略高於整個項目庫的增速。未來隨著國家對環保行業的扶持力度加大,環保類項目的數量和投資額將繼續維持高速增長。
2016年環保類PPP項目投資及其所占比重
在環保類項目中,污水處理、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水利建設三大類項目數量最多,分別占環保類項目的23%、16%、13%;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管網建設、水利建設三大類項目的總投資額最高,分別占環保類項目的27%、18%、17%。
從總投資額和單個項目平均投資額來看,海綿城市是增速和單位投資額最高的領域,水環境治理仍然「十三五」環保建設的重點領域,其中海綿城市建設和生態環境治理,有望成為環保領域中投資體量和增速最大的細分領域。
2016年6月環保及公共事業類ppp項目分領域數量及比重
1、PPP項目回報率低
PPP項目回報率低,未形成成熟的回報模式。PPP項目天然的公益性質,加上有的基層政府不捨得把「含金量」高、收益率高的「好」項目拿出來做PPP模式,而把一些資金來源少、回報率低的「雞肋」項目上報做PPP,致使PPP項目收益率普遍偏低。2015年1月,河南省推出的87個PPP示範項目內部報酬率在3.15-8%之間。對上市公司而言,項目公司成立後仍需融資(自有資金一般僅占20-30%),目前一般商業銀行中長期信貸資金成本在7%左右,再考慮交易費用和必要的回報率,上市公司必然要求更高的投資收益率。然而,地方政府對PPP項目的預期資金成本僅為6%左右,難以吸引上市公司的參與。
2016年1-6月環保ppp入庫項目總投資額
2016年1-6月中國環保PPP入庫項目個數
環境服務價格缺乏調整機制。如,有些地方污水處理服務價格,並未因國家提高污水排放標準而相應提高,也未考慮污泥處置成本,更未涉及污水處理設施的升級改造和更新維護,而是一味地要求運營企業自行承擔由此而增高的運營成本,導致企業財務困難。
2、風險分攤不合理
風險分攤不合理。傳統的交通類BOT項目中政府與企業多為垂直系,即政府授權私營企業建設和經營,社會資本僅承擔建設和經營風險,其他的設計、融資等風險均有政府承擔。目前PPP項目中,上市公司同時存在融資、建設、經營風險,項目結構較為脆弱。
3、執行層面風險大
PPP項目資產流動性低。PPP項目投資形成實物資產後,存在較強的資產專用性。一方面,PPP項目資產流動性不強,難以轉讓交易;另一方面,PPP項目資產強調使用的配套性,如污水處理項目需要與市政管網對接才能投入使用。目前,PPP項目退出渠道主要是政府回購、轉讓給其他社會資本等,難以適應多元化的資產轉化需求。
其他執行風險。包括項目公司管理經驗不足、合作風險、施工工期和質量控制風險、合同變更風險等。
4、地方政府信用缺位
企業對於PPP項目的擔心主要在於有些地方政府部門缺乏契約意識,政策隨意性和執行性風險較大。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制定新政策時,可能並不考慮社會資本利益,隨意制定新政策或變更原政策;另一方面,為促成合作,一些地方政府在前期會對社會資本做出脫離實際的保證或難以兌現的承諾,致使在合作期內兌現縮水或完全不予兌現。此外,由於PPP項目周期長,一些地方政府換屆或換領導後,「新官不買舊帳」,不履行合作協議約定,會使上市公司十分被動。PPP項目的失敗案例中,不少是由於政府違背承諾而導致合作方利益受損。
政府企業股權之爭。股權之爭一直是推廣PPP模式的「攔路虎」。地方政府傳統的「官老大」、「政府利益至上」的思想嚴重,對於PPP項目合作,不少地方政府部門甚至明確表示,企業可以入股但絕對不能控股,政府一定要保證51%的控股權,令許多上市公司望而卻步。
近三年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累計投入了250餘億元,2016年這一項目將計劃投入111億元;而對於水污染治理專項資金,2015年我國形成的規模是130億元,2016年將達到140億元。此外,相比大氣污染和水環境污染,我國土壤污染修復難度更大,治理更難,所需投資也更多,將達到幾萬億甚至幾十萬億的規模。未來,隨著立法和更多行業政策的出台,土壤修復領域勢必拉動更多PPP項目的實施。
另一方面,環保屬性PPP項目對企業吸引力正在增加,伴隨著「水十條」、「大氣十條」、「土十條」等治理條例的陸續出台,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結合效果較好的環保類PPP項目數量將繼續上升。
與業界的熱情相比,環保部也在著力推動PPP模式。2016年4月,環保部發布了《關於積極發揮環境保護作用促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指導意見》,其中提出將積極推進PPP模式。國家將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建立環境保護PPP中央項目儲備庫,並向社會推介優質項目。中央財政專項資金、國家專項建設基金、開發性金融資金、中央撥付的各類環保資金等將優先支持環境保護PPP項目的實施。
此外,環保部要求各地結合環境質量改善目標和治理任務的需要,圍繞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區域環境綜合整治等,建立重點推介項目庫,上報一批、實施一批、儲備一批。同時,會同有關部門建立PPP項目綠色通道、部門聯批聯審一站式服務,制定支持性政策措施,確保高質量PPP項目的順利實施。
綜上所述,PPP依然是環保行業的最大主題,主要表現在:地方融資平台逐步退出市場而上市公司訂單快速增長;海綿城市、地下管廊、區域綜合治理等帶來環保需求的大幅增長。與此同時,隨著政策扶持的力度不斷加強,國企及上市公司已經成為PPP的主要參與者。未來兩年將是需求繼續快速釋放、PPP項目加速落地的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