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包括太陽能、水力、風力、生物質能、波浪能、潮汐能、海洋溫差能等。它們在自然界可以循環再生。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能源,會自動再生,是相對於會窮盡的不可再生能源的一種能源。
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規劃》指出「十三五」時期,要通過不斷完善可再生能源扶持政策,創新可再生能源發展方式和優化發展布局,加快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和成本降低,進一步擴大可再生能源應用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費中的比重,推動我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發布
《規劃》寫明,要積極穩妥發展水電。積極推進水電發展理念創新,堅持開發與保護、建設與管理並重,不斷完善水能資源評價,加快推進水電規劃研究論證,統籌水電開發進度與電力市場發展,以西南地區主要河流為重點,積極有序推進大型水電基地建設,合理優化控制中小流域開發,確保水電有序建設、有效消納。統籌規劃,合理布局,加快抽水蓄能電站建設。
《規劃》強調,要全面協調推進風電開發。按照「統籌規劃、集散並舉、陸海齊進、有效利用」的原則,嚴格開發建設與市場消納相統籌,著力推進風電的就地開發和高效利用,積極支持中東部分散風能資源的開發,在消納市場、送出條件有保障的前提下,有序推進大型風電基地建設,積極穩妥開展海上風電開發建設,完善產業服務體系。到2020年底,全國風電併網裝機確保達到2.1億千瓦以上。
《規劃》指出,要推動太陽能多元化利用。按照「技術進步、成本降低、擴大市場、完善體系」的原則,促進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及成本降低,推動太陽能熱發電產業化發展,繼續推進太陽能熱利用在城鄉應用。到2020年底,全國太陽能發電併網裝機確保實現1.1億千瓦以上。
《規劃》提出,要加快發展生物質能。按照因地制宜、統籌兼顧、綜合利用、提高效率的思路,建立健全資源收集、加工轉化、就近利用的分布式生產消費體系,加快生物天然氣、生物質能供熱等非電利用的產業化發展步伐,提高生物質能利用效率和效益。
《規劃》還強調,要加強可再生能源產業國際合作。結合經濟全球化及國際能源轉型趨勢,充分發揮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比較優勢,緊密結合「一帶一路」倡議,推進可再生能源產業鏈全面國際化發展,提升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國際競爭水平,積極參與並推動全球能源轉型。
2020年可再生能源環境效益顯著
據2016-2021年中國可再生能源行業市場需求與投資諮詢報告顯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顯著增加新的就業崗位,對環境和社會發展起到重要且積極的作用。水電、風電、太陽能發電、太陽能熱利用在能源生產過程中不排放污染物和溫室氣體,而且可顯著減少各類化石能源消耗,同時降低煤炭開採的生態破壞和燃煤發電的水資源消耗。農林生物質從生長到最終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內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生物質發電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等污染物也遠少於燃煤發電。
此外,《規劃》指出,2020年,全國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折合7.3億噸標準煤,其中商品化可再生能源利用量5.8億噸標準煤。屆時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相當於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約14億噸,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約1000萬噸,減少氮氧化物排放約430萬噸,減少煙塵排放約580萬噸,年節約用水約38億立方米,環境效益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