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修復是使遭受污染的土壤恢復正常功能的技術措施。在土壤修復行業,已有的土壤修復技術達到一百多種,常用技術也有十多種,大致可分為物理、化學和生物三種方法。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上許多國家特別是已開發國家均制定並開展了污染土壤治理與修復計劃,因此也形成了一個新興的土壤修復行業。
歲末年初,回顧2016年土壤修復工作,治土路線已然明確,任務依舊很艱巨。2016年5月31日「土十條」的發布,繪就了土壤修復藍圖,但土壤污染形成非一朝一夕,問題解決也非一日之功。「土十條」構建了我國土壤修復的總體框架,各項任務、措施有待進一步落實和實施,成效顯現尚需時日。
2016-2021年中國土壤修復行業發展分析及投資潛力研究報告表明,在我國土壤修復工作中,2016年必將在歷史上留下深刻印記。《土壤修復行動計劃》(以下簡稱「土十條」)於2016年5月31日正式發布。至此,大氣、水、土壤修復三大戰役全面打響。
土壤環境質量是關係老百姓「吃」「住」安全的大事。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寧曾指出,「十三五」將協同推進土壤污染預防、風險管控、治理修復三大舉措,著力解決土壤污染威脅農產品安全和人居環境健康兩大突出問題。他還指出,土壤修復不是全面的大治理工程,風險管控是第一位的。
2016年3月,環境保護部按照以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深入強化環境要素管理的改革思路,成立了水、氣、土3個業務司。對於剛剛成立的土壤環境管理司,推動出台「土十條」無疑成為首要任務。
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1個部門,經過三年多努力、數十次易其稿,順利完成「土十條」起草工作。特別是進入2016年,「土十條」制定工作進入快車道。
5月31日,「土十條」正式發布。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土壤修復總體路線圖清晰展現出來。
全程參與「土十條」起草的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研究員王夏暉認為,「土十條」及後續配套政策措施的落地,將夯實我國土壤修復調查、立法、標準、監測、信息公開、責任落實等工作基礎,綜合提升我國土壤修復能力,形成政府、企業、公眾廣泛參與的土壤污染共治體系。
「土十條」提出的各項目標和任務,需要相關部門和地方各級政府落實。
摸清家底,組織開展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在「土十條」中,排在第一位的是開展土壤污染調查,掌握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只有診斷出是什麼「病」,才能「對症下藥」。按照「土十條」設定的時間表,2018年底前需要查明農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積、分布及其對農產品質量的影響,2020年底前要掌握重點行業企業用地中的污染地塊分布及其環境風險情況。
2016年11月,環境保護部編制完成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詳查總體方案,聯合相關部門印發各地。這次詳查不是簡單均勻加密布點,而是在充分利用已有調查成果的基礎上,突出重點區域、重點污染源,優化點位布設,圍繞「風險管控、安全利用」這一核心,加強詳查結果與環境管理決策的銜接,注重邊調查邊應用。
土壤污染狀況詳查務求數據準確,需要嚴格的質量管理和控制。為做好質控,環境保護部正抓緊制定有關詳查的技術規範文件,積極組織開展應用試點。
分解各部門任務,明確分工。圍繞「土十條」確定的重點任務,環境保護部牽頭制定了25項配套政策措施清單,其中包括監測網建設、法規標準體系構建、農用地保護和安全利用、建設用地風險管控、科技研發、各方責任落實、評估考核等,清單擬近期出台。
國務院所屬環保、發改、國土等12部門制定了各自落實「土十條」重點工作的實施方案,細化責任、分解任務,做到可落地實施、可評估考核。
為加強部門協調,2016年11月,環境保護部牽頭成立了全國土壤修復部際協調小組,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涉及跨部門的重大問題。
推動落實地方主體責任。「土十條」明確規定,地方各級政府是實施行動計劃的主體,環境保護部已將目標任務分解細化到31個省(區、市),下一步,將簽訂目標責任書。
按照「土十條」的要求,目前全國所有省(區、市)均已完成本地區土壤修復工作方案編制工作。其中,北京等17個省(區、市)工作方案已經發布,山西等6個省(區、市)工作方案已通過省政府審議即將發布,河北等8個省(區、市)工作方案已提交省政府待審議。
先行先試。按照「土十條」要求,要選取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地區,開展先行區建設,主要目的是在土壤污染源頭預防、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監管能力建設等方面進行探索。浙江台州、湖北黃石、湖南常德、廣東韶關、廣西河池和貴州銅仁等6市要開展土壤污染綜合防治先行區建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也可因地制宜開展先行區建設。
截至目前,在環境保護部指導下,6個先行區已基本完成建設方案編制,部分方案已批准實施。福建等地還自行開展了先行區建設。
此外,為加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土壤修復技術體系,環境保護部建立了200個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污染治理試點項目庫,並指導各地逐步開展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技術應用示範,旨在總結出一套分區、分類的土壤修復技術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