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農業是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使用無公害和無污染的農業生產技術,生產出健康環保的農產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農業經營模式。下面對國外綠色農業發展狀況分析:
綠色農業最早在1924年歐洲興起,20世紀30-40年代在英國、德國、美國等地得到了一定的發展。起初綠色農產品僅僅是為了滿足少數人的需求,包括針對某一類產品和市場自發生產的農產品。英國是最早進行綠色農產品種植、實驗和生產的國家之一,組建形成了相關的協會和社團,共同發展探索綠色農業的種植。自20世紀30年代初英國農學家A.霍華德提出有機農業概念並相應組織試驗和推廣以來,有機農業在英國得到了廣泛的發展。美國首先提出替代傳統農業的綠色農業,1971年成立了羅代爾研究所,成為美國和世界上從事綠色農業研究的著名研究所,羅代爾也成為美國綠色農業的先驅。綠色農業在本階段的發展過程中,過分強調使用新技術手段來代替傳統,從而實現自然循環的科學模式,但是科學技術的欠缺和廣泛的不認同導致綠色農業的發展極其緩慢。
據了解國外綠色農業發展狀況,在20世紀中後期,已開發國家的工業高速發展,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達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工業產生的污染物直接威脅生態平衡和人類健康。已開發國家逐漸意識到其危害性,共同遏制以破壞環境為代價的生產活動,以保障人類的生活發展不受到影響,從而興起了以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為主的各種農業思潮。1972年在法國成立了國際農業運動聯盟。英國在1975年國際生物農業會議上,肯定了綠色農業的優點,使綠色農業在英國得到了廣泛的接受和發展。20世紀70年代日本提出減少農業污染提高農產品品質的議題。菲律賓是東南亞地區開展生態農業建設起步較早、發展較快的國家之一,瑪雅(Maya)農場是一個具有世界影響的典型,1980年,菲律賓在瑪雅農場召開了國際會議,與會者對該生態農場給予高度評價。綠色農業發展問題逐漸被全球各國廣泛關注。
20世紀90年代以後,國外綠色農業發展狀況逐漸進入了穩定階段。如奧地利於1995年即實施了支持農業發展的特別項目,國家提供專門資金鼓勵和幫助農場主向綠色農業轉變:法國也於1997年制定並實施了「綠色農業發展中期計劃」;日本農林水產省已推出「環保型農業」發展計劃,2000年4月推出了綠色農業標準,於2001年4月正式執行;美國依阿華州和明尼蘇達州規定,只有生態農場才有資格獲得「環境質量激勵項目」;有機農場用於資格認定的費用,州政府可補助2/3。綠色農業的發展逐漸變成全球性的議題,被廣泛認同和支持,各國政府制定相應的策略來發展綠色農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