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保險是根據立法規定,通過強制性社會保險原則,由國家、單位(僱主)和個人共同繳納保險費,把具有不同醫療需求群體的資金集中起來,進行再分配,即集資建立起來的醫療保險基金,當個人因疾病接受醫療服務時,由社會醫療保險機構提供醫療保險費用補償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以下對我國醫療保險現狀分析:
2017年4月19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游鈞在2017年金磚國家就業工作組第一次會議上表示,近年來,我國以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為目標,深入推進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社會保險覆蓋範圍持續擴大,其中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8.9億人,醫療保險參保人數超過13億人,基本實現了全民覆蓋。
另從人社部公布的《2014年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公報》顯示,截至當年年末,全國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59747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674萬人。
據公報,2014年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28296萬人,比上年末增加853萬人;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31451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821萬人。
在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數中,參保職工21041萬人,參保退休人員7255萬人,分別比上年末增加540萬人和313萬人。年末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的農民工人數為5229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11萬人。
公報稱,2014全年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總收入9687億元,支出8134億元,分別比上年增長17.4%和19.6%。年末城鎮基本醫療統籌基金累計結存6732億元(含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累計結存1195億元),個人帳戶積累3913億元。
醫療保險從保險組織實施的主體來分,可分為社會醫療保險和商業醫療保險。社會醫療保險由政府主辦,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由參保者個人、單位、政府財政分別按一定比例共同籌集資金,對參保人患病引起的醫療費進行補償。而商業醫療保險則是由商業保險公司主辦,為補償保險人因病發生的費用和損失的一類保險業務,參保人自願參加並繳納保費。
在商業保險方面,產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9266.17億元,同比增長10.01%;壽險公司原保險保費收入21692.81億元,同比增長36.78%。
產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8724.50億元,同比增長9.12%;壽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17442.22億元,同比增長31.72%;健康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4042.50億元,同比增長67.71%;意外險業務原保險保費收入749.89億元,同比增長17.99%。
產險業務中,交強險原保險保費收入1699.58億元,同比增長8.19%;農業保險原保險保費收入為417.71億元,同比增長11.42%。另外,壽險公司未計入保險合同核算的保戶投資款和獨立帳戶本年新增交費12799.13億元,同比增長53.86%。
分析我國醫療保險現狀,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我國醫療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參保率穩中有升。在參保人群接近全民、擴面空間縮窄的情況下,各地重點針對困難人群和「制度夾縫」人群加大工作力度,著力解決漏保問題。如,山東省、廣西自治區將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全部納入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貴州省調整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促進中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重慶市、貴州省遵義市、福建省尤溪縣、邵武市等地開展全民登記參保試點,逐步完善參保長效機制。基本醫療保險的擴面工作已進入常態化,各地主要在織密「網眼」上下功夫,擴面新舉措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在鞏固基本面的基礎上,提高了參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