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農業農村部、市場監管總局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2019年春耕化肥生產供應和價格穩定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肥料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價格欺詐、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加強原料供應保障,穩定化肥生產。要加強組織協調,努力保障化肥生產所需天然氣、原料塊煤穩定供應,著力提高企業開工率。要區別對待、因企施策、精準調控,統籌好煤炭消費控制和煤制化肥生產的關係,努力增加春耕前化肥產量。
加強化肥調運,促進產銷區域平衡。要妥善組織安排運力,優先保障氮肥、磷肥、鉀肥等主產地化肥外運需要。對化肥生產所需的煤炭、磷礦石等原材料運輸要給予支持,對進口到港化肥也要及時疏運。
《通知》並要求,加強進出口和儲備調節,保障國內市場供應。要優先保障春耕用肥需要,根據國內化肥市場供求餘缺情況,提前做好品種調劑方案並組織好進口。要嚴格落實國家化肥淡儲任務,春耕到來後要及時動銷,努力滿足用肥旺季需要。
加強農資市場監管,規範生產經營秩序。要加強從源頭到地頭全鏈條各環節的監管,結合農資打假春季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肥料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價格欺詐、哄抬價格、串通漲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加強農化技術服務,推動化肥施用減量增效。要結合實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長行動,研究完善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模式,倡導施用環保、高效、新型肥料,進一步推廣測土配方施肥技術,提高用肥效率,降低用肥成本。
《通知》強調,化肥是重要的農業生產資料,是糧食的「糧食」,春耕期間保障化肥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關係到全年農業生產。有關方面要在落實好相關政策的同時,加強化肥市場供求和價格形勢監測分析與信息發布,及時發現市場運行中苗頭性、傾向性、潛在性問題,研究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促進化肥市場平穩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