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廣州將執行新的科學技術獎勵辦法。屆時,廣州將科學技術獎獎勵經費由650萬元增加到2200萬元。其中,科學技術市長獎由50萬元/項增加到120萬元/項。
6月11日,廣州市政府官方網站掛出《廣州市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原有的突出貢獻類與科技進步類兩大類獎項,改為科學技術市長獎與科學技術進步獎。
科學技術市長獎主要獎勵在科學技術工作中做出卓越貢獻的科學技術工作者。科學技術進步獎分為自然科學類、技術發明類、技術開發類、社會公益類、重大工程類等5類。
本次,廣州將科學技術獎獎勵經費由650萬元增加到2200萬元,增幅超過238%。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其中,科學技術市長獎由突出貢獻獎獎金的50萬元/項增加到120萬元/項;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由10萬元/項增加到30萬元/項,二等獎由5萬元/項增加到20萬元/項,三等獎由3萬元/項增加到10萬元/項。
同時,《辦法》規定,每年科學技術市長獎不超過3項,並將科學技術進步獎獎勵的數量由不超過80項增加到不超過100項。
此外,為維護獎勵的公平公正,提高獎勵的公信力和權威性,修訂後的《辦法》加大了對申報人及單位、推薦人及推薦單位等不正當騙取獎勵的打擊力度。
對剽竊、侵奪他人的發現、發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的申報人及單位,由市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撤銷獎勵,追回證書和獎金,同時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並取消5年內申請市科學技術獎勵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