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網際網路的日益普及,Robots協議已然開始被很多人了解,網站通過Robots協議來禁止其他網站隨意抓取自己的部分內容已經成為行業慣例。
奇虎360違反Robot協議案8月7日宣判,360敗訴,原告方百度獲得70萬元人民幣賠償。但對於百度要求360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不予支持。作為國內搜尋引擎兩大巨頭,雙方矛盾已經多年,而百度訴360不正當競爭案僅僅只是其中的一個小縮影。
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百度起訴奇虎360的原因是360搜尋引擎在未獲得百度授權的情況下,私自抓取百度搜尋引擎內容,以達到吸引瀏覽量的目的。顯然,這一行為讓百度拿起了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奇虎360。
Robots協議(也稱為爬蟲協議、機器人協議等)的全稱是「網絡爬蟲排除標準」(Robots Exclusion Protocol),網站通過Robots協議告訴搜尋引擎哪些頁面可以抓取,哪些頁面不能抓取。作為死對頭的百度跟奇虎360,自然會利用Robots 協議屏蔽掉對方的產品。
不過,對於百度訴360違反Robot協議案一審宣判的結果,百度和360似乎都不太在意。
雙方的爭議焦點在於被告360違反Robots協議的行為,是否造成了不正當競爭。在庭後,兩家公司及其支持專家陣營仍爭鋒相對,各執一詞。
百度:360違反Robots協議侵犯用戶隱私
百度方面稱,2012年8月,奇虎360無視國際通行的Robots協議,未經授權,通過360搜索和瀏覽器強行抓取百度等搜尋引擎內容,不僅對百度等網站的產品和服務造成了侵害,也導致大量用戶資料庫、帳號、密碼等隱私信息內網信息被泄露,引發社會恐慌。隨即百度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將360訴上法庭。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4-2020年中國網際網路產業市場發展趨勢與行業投資研究報告》。
百度方面舉例稱,360違反Robots協議、侵犯用戶安全隱私的行為已經引發了一系列連鎖反應。從2010年開始,寶鋼、網易等國內知名企業陸續因隱私問題卸載360相關產品。據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到,2013年,360涉嫌竊取國內證券金融行業用戶隱私,導致某證券公司期貨大戶用戶名和密碼外泄,再次引發用戶卸載浪潮。由於安全隱私問題,蘋果、小米等應用商店也紛紛下架360旗下相關軟體。包括寶鋼集團、施耐德、國圖、ABB等跨國企業,廣發證劵、國海證券、國信證券和海通證券等證券公司,都已先後發布內部緊急通知,禁止員工使用360產品。
360:對方利用Robots協議打擊競爭者
360方面表示,利用Robots協議,百度打擊和封堵直接競爭對手360搜索的自由發展。據庭審資料顯示,谷歌退出中國市場前,國內的搜尋引擎市場百度占到60%,谷歌占到20%。在谷歌退出中國市場後,百度占到了80%的市場。2012年8月16日,360正式推出搜尋引擎,並在上線6天後,占據中國搜索市場10%的份額,成為僅次於百度的第二大搜索流量來源。至2013年9月,百度的市場份額從81.49%直線下降到63.14%,而360搜索則占到了19.04%。
360公司稱,為了反制360,百度迅速採取了措施,將所有來自360搜索的用戶請求跳轉至百度首頁,用戶需要二次點擊才能得到搜索的結果。另一方面,便是在百度知道、百科、貼吧等產品在Robots文件中禁止360搜索抓取索引。根據用戶協議,這些內容的版權並不歸屬於百度,而是歸生產和製造這些內容的用戶所有。
Robots協議案思索:規則重要還是公平競爭重要?
宇博智業市場研究中心了解到,Robots協議的目的是為了保障著作權、保護個人隱私。百度與360公司爬蟲機器人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又被稱為Robots協議案,是中國搜索領域爬蟲機器人競爭第一案,該案關係網際網路行業尤其是搜尋引擎的基本遊戲規則而被業界、政府和網民關注。
有專家指出,Robots協議已經獲得網際網路業界廣泛認可,是一種行業慣例,在網際網路領域法律資源稀缺的情況下,Robots協議實際上具有法律效力。360違反網站意願強制抓取信息的行為,不僅突破了道德的底線,也突破了法律的底線。
不過在本案的判決書中,判決書上寫道:規則的缺失會讓網際網路行業陷入「叢林法則」的誤區,但同時,市場競爭需要給每一個競爭者公平的競爭環境,即使是後進入市場的競爭者,也應該有公平的競爭機會,以免陷入「叢林法則」中強者可以任意欺凌弱者的誤區。
觀點對對碰
中國智慧財產權法學研究會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春田則認為,「在網際網路領域法律資源稀缺的情況下,Robots協議實際上具有法律效力。」
網際網路業界專家、博客中國創始人方興東認為,Robots協議是個很好的東西,但百度很明顯,他希望把它當成一個競爭攻略,為自己建一個競爭壁壘,最好百度每個網站都能抓,而別的搜尋引擎都不能抓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