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加盟指個人或單店自願採用同一品牌的經營方式及負擔所有經營費用,這種方式通常是個別經營者交一筆固定金額的指導費用(通稱加盟金),由總部教導經營的知識再開設店鋪,或者經營者原有店鋪經過總部指導改成連鎖總部規定的經營方式。
「協議到期後三個月內仍無續約,甲方將不予退還5萬元履約保證金。」加盟知名美容院品牌歐潔蔓3年多後,在湖南婁底開設品牌旗艦店的王女士與授權方廣州歐潔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產生糾紛,維權時她才發現,雙方協議中竟有如此「奇葩」的條款,無奈之下向媒體報料維權。
加盟商:
合作到期保證金卻不退
33歲的王女士是湖南人,2012年5月與廣州歐潔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後,成為該公司最高級別的「皇家會所」加盟商,並在婁底開設了一家店面。
「一次性的合作費用是98.88萬元,隨後我又交了5萬元保證金,說好合同到期後這筆錢會退還給我。」王女士說,自己繳納費用後,歐潔蔓公司一直未開具相關發票給她,但她當時忙於店面事宜,就沒有在意。
按協議約定,雙方合作期限為一年。「到期後雖然公司沒找我續約,但我們之間還是有業務往來,我有向公司打款,公司也給我發了好幾批貨。」王女士說,雙方合作一直持續到今年8月26日,自己因生意不太好,要求取回此前所交的3萬餘元貨款餘額,作為臨時周轉之用,但遭拒。「其實這是行規,美容院經常會要求把貨款先拿回來周轉一下,過後再打回去繼續拿貨的。」
王女士手頭的支付憑證顯示,該筆貨款支付於2013年3月11日,而歐潔蔓公司拒絕的理由是「貨款打過來一年沒提完貨,按公司內部規定予以凍結」。
「合作協議裡面根本就沒這一項規定,我讓他們拿出所謂的『公司內部規定』,他們也拿不出來。」王女士進而要求對方退回當初所交的5萬元保證金,但同樣遭拒。
這一次,歐潔蔓拒絕的理由有了「依據」,雙方所簽的合作協議顯示,按第三條第3款D項「協議到期後三個月內仍無續約」,此前所交的5萬元履約保證金便不予退還。
「這不是無理取鬧嗎?按這個條款,我只能一直和他們合作,這筆錢(保證金)也永遠別想要回來了。」多次與公司交涉未果後,王女士向新快報報料。
歐潔蔓:
事涉商業機密不接受採訪
事件所涉的品牌合作協議在2013年5月到期後,歐潔蔓與王女士之間是否仍有貨款、貨品等業務往來?歐潔蔓公司所稱「貨款交付後一年內未提貨即被凍結」,又是否有雙方協議規定或歐潔蔓內部相關規定作為支持?針對雙方矛盾的具體情況,新快報記者向歐潔蔓公司發去採訪提綱。
9月8日,歐潔蔓公司發來採訪回復稱,該公司與其客戶的商業交易信息屬於該公司的商業機密,並可能涉及第三方的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為保護相關各方合法商業權益,該公司不接受記者的採訪要求。
公益律師:
沒收保證金屬不當得利
針對此事,廣州公益律師廖建勛表示,合同的履行必須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而上述合同的「協議到期後三個月內仍無續約」條款顯然違反了這一原則。「等於是甲方單方面設置了這一條款,要求乙方(即王女士)無條件續約,這是一種顯失公平的條款,在法律上屬於可撤銷的情形。」廖律師說,上述D項條款是針對續簽情形的,而履約保證金的作用則是保證合同正常履行,兩者並不相符,因此不能用履約保證金來約束續簽情形。
廖建勛律師認為,從法律角度看,甲方(即歐潔蔓公司)完全沒有理由繼續收取或沒收乙方的五萬元履約保證金,乙方可以以不當得利為由提起訴訟,要求甲方退還這筆費用。有關更多美容院的行業資訊請查看中國報告大廳的美容院市場深度研究及投資價值分析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