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醫保新政策2016年發展分析: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兩項制度,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同時明確,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現對2016年我國醫保行業標準政策分析:
《意見》提出,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範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覆蓋除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應參保人員以外的其他所有城鄉居民。農民工和靈活就業人員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有困難的可按照當地規定參加城鄉居民醫保。
此次明確,統一後的醫保,繼續實行個人繳費與政府補助相結合為主的籌資方式,同時鼓勵集體、單位或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給予扶持或資助。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差距較大的地區,可採取差別繳費的辦法,利用2—3年時間逐步過渡。整合後的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於現有水平。
據了解,2015年城鎮居民醫保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380元,個人繳費為人均不低於120元。《意見》明確,統一的醫保制度將合理劃分政府與個人的籌資責任,在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醫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建議,可參照職工醫保繳費單位和個人的分擔比,將居民醫保繳費財政和個人分擔比的調整目標也確定為3:1。
據人社部統計,目前我國現行的三項基本醫保制度(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農合)覆蓋人數已經超過13億人,在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整合後,由於覆蓋範圍進一步擴大,我國醫保參保率將進一步提高。
《2016-2021年醫療保險行業市場競爭力調查及投資前景預測報告》顯示,目前已有天津、青海、山東、重慶、廣東、寧夏、浙江等七個省份完成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整合,並建立起城鄉統一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也實行統一的居民醫療保險制度。
此次,國務院要求,各省(區、市)要於2016年6月底前對整合城鄉居民醫保工作作出規劃和部署,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健全工作推進和考核評價機制,嚴格落實責任制,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各統籌地區要於2016年12月底前出台具體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