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可再生能源法》在2006年1月1日起實施。以法律形式確定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地位、基本制度和政策框架,使我國可再生能源產業步入了快車道。
據中國報告大廳了解:當前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著越來越突出的挑戰,棄電和補貼問題首當其衝,截至2016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補貼缺口累計達到550億元,2016年全年預計將突破600億元。
我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面臨著越來越突出的挑戰。首當其衝的便是優先併網制度落實不到位,全國「棄風棄光」現象嚴重。2016年上半年,全國棄風電量326億千瓦時,棄光電量37億千瓦時。同時,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資金不足的問題也愈演愈烈。
我國現行可再生能源電價政策和補貼政策需要做出調整的完善,首先組成電價的兩部分——燃煤標杆電價和財政補貼要分離,以適應當前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