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醫保領域政策不斷出台,2017年也不例外,近日三部門聯合發布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做到全程監控醫療費用。
醫療保險政策變革能夠更好地服務群眾,滿足大家看病的要求,推進醫藥產業機構合理化調整,下面看下中國報告大廳小編整理的最新醫療保險行業政策。
在近兩年的醫改中,為維持醫保基金的可持續運營,監管層接連出台藥品降價的組合拳。如實行醫藥分開,提升醫療服務價格,並對醫院藥品銷售實施零差價,以減少醫院對藥品銷售的依賴。醫保支付標準就是這套組合拳中的重要一招。
據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2017-2022年中國醫療保險行業發展前景分析及發展策略研究報告顯示,我國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自建立以來,覆蓋範圍不斷擴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在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提高群眾健康水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也面臨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基金運行壓力增大等問題,存在中長期不可持續的風險。不合理增長的醫療費用部分抵消了政府投入的效果,加重了社會和個人負擔。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衛生計生委20日聯合發布通知,部署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減輕個人負擔,確保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基金可持續運行。
三部門要求,要加強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具體包括:科學編制收支預算,各統籌地區要嚴格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編制收支預算;依法足額徵收保費,各統籌地區要進一步擴大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範圍,確保應保盡保;規範個人帳戶支出,加強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支出管理,個人帳戶原則上不得用於非醫療支出;完善待遇支付政策,基本醫療保險待遇標準要與籌資水平及當地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不應超過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承受能力。此外,堅持基金精算平衡。
此外,三部門還要求實施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統籌地區要結合本地實際,全面實施以總額預算為基礎,門診按人頭付費,住院按病種、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按床日付費等多種方式相結合,適應不同人群、不同疾病及醫療服務特點的複合支付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將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建立健全「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約束機制,激勵醫療機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三部門還要求,各地要加強對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績效考核,將預算編制、費用控制、服務質量等納入考核範圍,促使其工作重心從審核報銷向費用控制、加強收支預算管理、提高服務質量轉移。鼓勵各統籌地區探索建立與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工作績效掛鉤的激勵機制。
人社部日前聯合衛計委,共同就修訂完的《關於基本醫療保險藥品支付標準制定規則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再次向各省廳徵求意見,預計醫保支付標準正式稿最快在今年2月、最遲3月伴隨新版醫保藥品目錄出台。其中,醫保支付標準與醫院銷售價之間存在的價差將允許醫院留存,迫使醫院主動壓製藥價。新格局下三類藥品將面臨降價壓力:完成仿製藥一致性評價的進口原研藥、生產廠家較多的中成藥、部分有較多競爭替代品的中藥獨家品種。
「醫保支付標準」和「醫保支付價」二者有差異。「醫保支付價」的誤區在於讓醫保支付直接決定了藥品最終的價格,而「醫保支付標準」和具體的藥品實際銷售價格形成並無直接關係。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出爐,醫保支付標準確定之後,將能夠調動醫院降低藥價積極性,更好的為群眾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