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隨著新國標以及性能分級的發布,越來越多的消費者在選購空氣淨化器的過程中趨於理性。不過由於新國標並非強制性政策,因此許多企業仍然自我自行,為消費者選擇和市場監管來帶不變,行業亂象仍存。不過業內人士分析,隨著新國標的不斷普及,空氣淨化器行業或將再次洗牌。
2016年,我國空氣淨化器行業發生了兩件大事。一是《空氣淨化器》(GB/T18801-2015,以下簡稱「新國標」)從3月1日起正式實施;二是《過濾式空氣淨化器顆粒物淨化性能分級》(T/CAQI17-2016)團體標準在臨近年未的12月12日正式發布。
新國標」的實施對於我國空淨行業來說雖是開啟了一個規範健康發展的新紀元,對遏制空淨行業的亂象發揮了積極的作用。特別「三高一低」的核心性能指標更是給空氣淨化器的核心價值提出了明確要求,為企業研發、生產、評價、應用提供了切實可行的量化依據。然而,「新國標」也有不足之處。在實施過程中,我們發現,雖然它對「三高一低」提出了具體的要求,但只僅限於規定了一個準入門坎,缺乏「值」的指引。
也就是說,它規定了什麼樣的空氣淨化器可以進入市場,但沒有給消費者一個明確的指引:什麼樣的空氣淨化器更好,更適合自己。於是品牌亂、定價亂、標識亂最終引發的消費觀念亂等亂象仍然屢禁不止,讓消費者在選購空氣淨化器過程中感到十分的困惑和迷茫。
2016年,廣東省室內環境衛生行業協會根據中國工程院院士鍾南山先生在全國人大關於進一步規範空氣淨化器市場的提議,發起並起草了《過濾式空氣淨化器顆粒物淨化性能分級》團體標準,該標準在「新國標「的基礎上,提出了分級的概念,同時又提出對空氣淨化器產品進行「認證」和「標識管理」的配套措施,用更加簡單明了的「星級」(最高等級是9個星、其次為8個星、7個星。。。。)標註空氣淨化器「三高一低」。
從此,消費者在選購空氣淨化器時,才可以更加方便、直接地通過「數星星」來了解它的內在價值,然後綜合考慮「品牌、人性化設計、顏值、定價、售後服務等因素確定選購。另外,「分級標準」還解決了消費者十分關注的「性價比」問題,比如某一款空氣淨化器如果定價合理、星級又高,那應該才是你的首選,正確引導消費者真正做到合理消費、理性消費。
雖然空氣淨化器新國標和首部空氣淨化器中國環境標誌標準已經正式實施,但由於不是強制性國家標準,有些產品執行的是推薦性的國家標準,而有的產品執行的是自己的企業標準。因此性能指標虛標、電器安全方面存在問題、空氣淨化器定價體系混亂、虛假宣傳等亂象仍存。
2017年1月5日,北京市工商局顯示,2016年12月當月「12315」、「96315」兩條熱線共接到有關購買空氣淨化器引發的消費糾紛60件,主要問題是經營者或誇大宣傳淨化器的功能;保修期內出現有異味、噪音大、不具有淨化空氣等方面的質量問題;近日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發布的空氣淨化器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市場上在售空氣淨化器相互間實際淨化能力差距巨大,甲醛潔淨空氣量相差70倍。
而2016年10月19日,國家質檢總局發布的首次國家監督抽查結果顯示,抽查覆蓋全國8個省(市)56家企業生產的61批次產品,檢驗了產品的安全指標、性能指標和電磁兼容指標等3方面21個項目。經檢驗,產品抽查合格率為75.4%,上海市和江蘇省的產品抽查合格率在本次抽查平均合格率水平以下。
在業內人士看來,首部空氣淨化器中國環境標誌標準的實施,一方面徹底淘汰了2014年之前的產能,另一方面將原本僅針對下游空氣淨化器產品的標準擴展到了產業鏈上游各環節,實現整個產品體系的供給側改革。
同時,新國標的實施將是空淨行業正規軍和雜牌軍的分水嶺,加上消費者理性觀念的回歸,可能會帶來一定的優勝劣汰。淘汰的企業肯定會有品質問題或者技術研發能力薄弱,或者所生產的產品不符合國家標準。
綜上所述,空氣淨化器過快的發展導致了行業發展不成熟,因此繼續國家政策來進行監督,保障和規範行業的健康發展。可以預計2017年在新國標的不斷推行下,洗牌將是必然。更多行業信息可查閱2016-2021年中國家用空氣淨化器行業市場需求與投資諮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