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島市科技局、市財政局聯合發布《青島市科學技術局公共研發平台管理暫行辦法》。《辦法》范規了對公共研發平台的建設和管理。據了解,打造該公共研發平的打造,主要是為了能夠提升青島市的科技創新能力,優化科技資源配置,實現共享服務,促進創新創業。
同時,對於公共研發平台的建設,青島市還將給予政策支持。市財政將安排公共研發平台建設專項資金,專門用於支持平台儀器設備購置,儀器設備購置支持額度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同時,青島市還將充分發揮財政專項資金引導放大作用,探索多元化融資模式,帶動社會資本共同支持平台建設。
根據該《辦法》,市財政將安排公共研發平台建設專項資金,專門用於支持平台儀器設備購置,儀器設備購置支持額度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00萬元。《辦法》指出:
1、平台將圍繞青島市產業發展需求,依託高水平創新主體建設,是面向社會開放共享的國內一流的科技基礎創新平台,能夠長期為中小企業、高校院所等創新主體提供研究開發、中試實驗、檢驗檢測、技術諮詢、人才培養、科學數據和科技文獻共享等各類科技服務。平台的建設將按照「需求牽引、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共建共享」的原則,成熟一個、啟動一個,充分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放大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共同建設。
2、平台依託單位須為在青註冊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業等獨立法人單位,具備必要的服務場所和一定的科研儀器設備基礎條件,擁有支撐平台持續運行服務的技術與管理團隊,具備提供公益性科技服務的能力。因此,擬建設的平台需要具備幾條「硬槓槓」:擁有國內一流的儀器設備,儀器設備總價值不低於3000萬元;擁有固定的場所,總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擁有較高水平的技術與管理運營團隊,專職技術人員不少於10人。
據了解,對於平台青島市將採取嚴格的獎懲措施來運行管理。市科技局將會同市財政局,委託青島生產力促進中心對平台定期開展績效評估。評估結果優秀的平台,可視情況給予適當的後補助獎勵;評估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的予以摘牌,追回已購置儀器設備;對無故擅自終止平台項目的依託單位,將階段性或永久取消其申請財政資金資格。
平台建成之後,會將所有大型儀器設備納入青島市大型儀器設備共享網絡,向社會開放共享。平台將面向社會和中小微企業提供公益性服務,根據平台專業領域,每年服務企業(含培養人才)原則上不低於1000家(人)次。
可以預見,隨著《辦法》的發布以及公共研發平台的建設,青島市儀器儀表企業將迎來發展良機。儀器儀表行業市場信息可查閱2016-2021年中國儀表儀器行業專項調研及投資價值預測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