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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電動車年均增長超50% 亟須法規落地

2017-01-01 13:50:05 報告大廳(www.bptrips.com) 字號: 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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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在隨著低俗電動車的政策快要落地,低俗電動車的政策開始備受電動車行業和人們的關注。近日也有消息稱低速電動車准入和管理標準的議題將會在今年兩會期間進行討論。在了解低俗電動車市場過程中,發展近3年來,山東、河北、河南等地區的低速電動車年均複合增長率超過50%。但在駕駛要求和出行標準雙重缺失的情況下,低速電動車的日常出行存在一定風險。

  對此,中國汽車工業協會副秘書長師建華表示,此次能引起主管部門重視並醞釀出台相關標準,無疑有利於市場的規範和行業發展,倘若低速電動車可以用合法的身份進入市場,那麼現有的生產企業將會獲得更大的存活空間。

低速電動車年均增長超50% 亟須法規落

  高速增長

  通常而言,低速電動車是指速度低於70km/h的簡易四輪純電動汽車,起源於三四線城市的郊區及城鄉結合部等地區,主要用於滿足三四線城市人們的中短途代步的需求。從低速電動車目前的市場分布情況來看,全國低速電動汽車目前主要分布於山東、河北、河南等省區市。據悉,僅山東市場就占全國市場份額的25%左右,而山東、河南和河北三省共占全國市場的60%左右。

  雷丁汽車總經理舒欣表示:「從2008年到2015年,7年時間我們一直在虧損,仍然在堅持投入的原因是看好市場前景。」根據山東省汽車工業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2016年,整個低速電動車市場銷量約為120萬輛到150萬輛,2014年至2016年年均增長率在50%以上。

  就低速電動車的消費群體而言,2015~2016年的變化較為明顯。2015年,低速電動車的男性消費者占79%左右,且超35歲以下的消費者不足5%;2016年,低速電動車的男性消費者比例下降至75%,45歲以下消費者占比提升至15%左右。從年齡的角度來講,低速電動車的消費人群逐步向年輕化發展。

  從低速電動車的消費數量增長以及消費群體的年輕化來看,低速電動車的消費市場已經成為人們日常交通生活中不可忽視的一部分。

  除了市場消費需求有所變化之外,低速電動車產業鏈同時在提振地方產業經濟。在低速電動車形成的地方區域,大多聚集了產業集群,主要由配件供應商、物流等形成有規模集群帶,帶動了地方經濟發展。以雷丁汽車為例,目前在昌樂形成的低速電動產業帶,入園企業有7家左右,意向入園供應商有20家左右,年納稅額過億元。

  同時,低速電動車也解決了人們「最後1公里」的出行需求。數據表明,在使用低速電動車的用戶群體中,日均行駛里程低於30 公里的占比高達86.2%;日均行駛里程超過70公里的僅占1.8%。

  監管缺失

  儘管低速電動車對於地方經濟貢獻較大且使用人群大多在短距離內活動,但沒有牌照、駕照等出行門檻的限制也為人們的日常交通生活增加了出行風險。

  一家低速電動車銷售店的經理對記者表示,低速電動車日常出行無需上牌照,在車輛銷售的第一年,經銷商會贈送客戶一份「非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根據保險單的賠償限額顯示,此份保險年累計責任限額為25萬元,每次事故責任限額14萬元,其中每人人身傷亡責任限額12.8萬元,每人醫療費用責任限額1萬元。每次財產損失責任限額2000元,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300元。

  針對低速電動車安全性問題,山東省汽車工業協會曾通過 2014~2016年的車輛保險試點,對省內46716 輛低速電動車的跟蹤調查顯示,在 0~11 萬元區間的第三者人身傷害以及 0~2000元區間的第三者財產損失方面,低速電動車的第三者責任風險損失率為 31.67%,同口徑燃油掛牌私家車的第三者責任風險損失率為 42.11%。雖然調查結果顯示低速電動車在第三者責任風險上的安全性要高於燃油掛牌私家車,但對於經濟能力相對較弱的低速電動車用戶來說,對於第三者財產損失的賠償能力也難免讓人擔憂。

  對於低速電動車的出行管理,四輪低速電動車標準起草組組長董揚指出:「機動車產品是要上路行駛的,低速電動車的發展必須符合道路交通管理能有效地實施的前提。產品五花八門,想走哪兒就走哪兒,沒有駕照和保險的要求,是堅決不行的。」

  標準之爭

  2016年10月,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科技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曾向國務院上報《關於低速電動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國務院相關部門已批示同意。未來低速電動車發展的大方向,是「升級一批、規範一批、淘汰一批」電動車企業。

  雖然已經確定了宏觀調控的大體方向,但低速電動車的具體規範措施尚未出台。儘管低速電動車的生產商和供應商都期望低速電動車規範標準早日落地,但對於標準的制定,業內人士提出的觀點不盡相同。根據記者了解,低速電動車企對標準的「爭議」主要集中在管理類別、碰撞測試、車身尺寸和電池四個方面。在管理類別上,企業希望低速電動車能按照摩托車大類進行管理;在碰撞測試方面希望進行40km/h速度正碰,取消側面碰撞試驗;在車身尺寸方面,考慮到消費者乘坐舒適性,企業希望可以將車寬限制從1.5米放寬至1.6米。

  相關企業負責人認為,標準的制定應該以市場需求為主,雖然現有的技術實力可以讓低速電動車接近或達到乘用車管理標準,但過高的要求會讓現有的低速電動車成本提升。在銷售成本提高的情況下,中大型低速電動車企業會因價格優勢的缺失失去客戶,而相對零散、不成規模的生產企業可能會無視政策規定繼續生產低端產品,從而進一步擾亂市場秩序,不利於政府規範市場的初衷。

     現在低速電動車市場發展以每年平均增長超過50%的高速發展中,隨著低速電動車越來越多。勢必帶來一定的管理和安全問題。很多車輛生產商和一些低速電動車上游供應商都表示,期待和支持低速電動車相關法規的早日落地實施,以規範市場和低速電動車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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