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我國機動車行業市場分析,對於品牌汽車銷售企業和汽車配件市場,專項行動一是將加強對機動車生產、銷售企業經營資格的管理。現對2016年我國機動車行業市場現狀分析。依法查處未取得營業執照從事機動車生產、銷售的行為;二是依法查處經營者利用格式合同,欺詐消費者、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違法行為。三是整治強制消費行為。依法查處違背消費者意願強制保險、搭售商品、擅自增加服務項目、擅自附加條件和在標價之外加價銷售或收取未標明費用等違法行為。四是整治不履行「汽車三包」行為。依法查處經營者不承擔舉證責任、不履行「汽車三包」責任等違法行為。五是整治虛假宣傳和發布違法廣告行為。依法查處經營者利用媒體、網站、車展、店內宣傳等形式對經營主體資質、銷售狀況和車輛配置等進行虛假宣傳以及發布違法廣告行為。六是整治維修保養中欺詐和消費侵權行為。依法查處經營者在維修和保養中:使用汽車配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代新、少換多收、未換騙收和虛增或者擅自減少服務項目,且收取未提供的服務費用行為;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違法行為;侵害消費者自由選擇權和知情權等違法行為。七是整治銷售假冒偽劣汽車配件行為。依法查處經營者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和侵犯他人註冊商標的汽車配件的違法行為。八是整治商業賄賂行為。依法查處經營者在商業車貸、汽車擔保、車損定價等方面給付或者收受商業賄賂等違法行為。
二手車交易市場方面,一是要整治無照經營行為;二是整治強制鑑定評估行為;三是整治利用格式合同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四是整治經營者謊報車輛公里數、隱瞞車輛事故等真實信息的消費欺詐行為;五是整治交易違法車輛行為;六是限制異地二手車交易行為。
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方面,將重點整治未取得報廢汽車回收企業資格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汽車回收活動的違法行為,出售不能繼續使用的報廢汽車零配件或者出售報廢汽車零配件未標明「報廢汽車回用件」字樣的違法行為,以及利用報廢汽車「五大總成」以及其他零配件拼裝汽車或者出售報廢汽車整車、「五大總成」、拼裝車的違法行為。
市工商局在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上同時發出汽車消費警示,針對購車前、購車時、提車時、購車後以及維修時等汽車消費不同階段提出各類注意事項。
機動車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顯示,消費者在購車前,要綜合比較4S店的報價,價格相差不大時,看看價格所包含的項目是否有出入,同時還要比較售後服務,最終確定經銷商。購車前一定要了解車輛性能、配置,未必高配置就好,要選定符合自身需求車型。購車時,消費者無論是在店內或者在車展上預訂或直接購車時,應訂立書面合同。應在合同中註明所預訂的車型、配置、顏色、購車金額、交車時間、交車地點等內容,註明違約責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最後,商定並註明所交「訂金」或者「定金」的數額。簽訂合同時要仔細閱讀《購車合同》,如發現在涉嫌「霸王」條款,要敢於直接提出。商家無權強制消費者在本店購買車輛保險、貸款購車、掛牌服務。對於商家涉嫌的違法行為,消費者可向當地工商部門、消保委或者律師諮詢、舉報。提車時,要仔細查看經銷商提交車輛是否與所購車輛各種配置一樣,若不一樣,要及時提出更換。一是查驗車輛是否有損傷或是有二次噴漆跡象。二是查看是否有隨車《車輛合格證》,如無該證將影響到消費者在購車後掛牌。在確保上述無問題後,再簽字交款。
消費者購車後同樣不能馬虎大意。要保管好隨車的各類憑證,如,購車發票、車輛合格證、三包證書等。而在維修時,一是要依據汽車「三包」規定確定維護保養責任;二是對需要更換的汽車配件應事先徵得消費者本人同意,並說明更換理由;三是消費者要對所更換配件進行查看:生產廠家名稱、地址、生產日期和外包裝是否完整;四是維修完畢後向4S店索要發票和維修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