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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方案》促進新能源的發展,加快構建低碳、安全的能源體系
 新能源 2022-05-31 09:50:03

  在環保和能源開採限制的市場下,近些年新能源受到市場的認可也在不斷的滲透市場,隨著風電、光伏發電的發展成果顯著,近日國家發布了關於促進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具體實施方案。

  國務院辦公廳5月30日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以下稱《實施方案》),旨在錨定到2030年我國風電、太陽能發電總裝機容量達到12億千瓦以上的目標,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體系。

  《實施方案》指出,近年來,我國以風電、光伏發電為代表的新能源發展成效顯著,裝機規模穩居全球首位,發電量占比穩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進入平價無補貼發展的新階段。同時,新能源開發利用仍存在電力系統對大規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網和消納的適應性不足、土地資源約束明顯等制約因素。為此,《實施方案》提出了7方面21項具體政策舉措。

  對此,《實施方案》提出創新新能源開發利用模式,加快推進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的大型風電光伏基地建設,並促進新能源開發利用與鄉村振興融合發展,加大力度支持農民利用自有建築屋頂建設戶用光伏,積極推進鄉村分散式風電開發。

  同時,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築領域應用,要在具備條件的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加快發展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風電等新能源項目,開展新能源電力直供電試點,提高終端用能的新能源電力比重。鼓勵公共機構既有建築等安裝光伏或太陽能熱利用設施。此外,引導全社會消費新能源等綠色電力。要開展綠色電力交易試點,推動綠色電力在交易組織、電網調度、價格形成機制等方面體現優先地位。「十四五」風光等主要新能源已實現平價無補貼上網,財政政策支持的方向和模式需要與時俱進,金融支持政策力度需要加大,進一步發揮財政、金融政策的作用。

  在完善支持新能源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加強央地聯動,按照以收定支原則用好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研究將新能源領域符合條件的公益性建設項目納入地方政府債券支持範圍。支持將符合條件的新能源項目溫室氣體核證減排量納入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進行配額清繳抵銷。

  實施方案有提出對於創新新能源的開發利用,也有加快推動新能源在工業和建築領域的應用,還有在財政金融政策方面的相關方案。以上就是新能源市場的大致介紹了,如需進一步了解更多相關行業資訊可點擊中國報告大廳進行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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