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離婚後攜子再婚,不堪丈夫經常毆打其母子,怒而用钁頭把打死丈夫。12月11日記者獲悉,被告人楊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慶陽農婦楊某與前夫離婚後,於2002年攜與前夫所生兩子與陳某共同生活,後又生育一子一女。但再婚後,楊某生活並不幸福,陳某經常因生活瑣事打罵她和她與前夫所生的兩個孩子。今年1月28日凌晨,陳某以自家狗叫無人查看、炕沒燒熱為由找茬,爭吵後二人從臥室廝打至院外的牛棚。陳某持鋤頭掄打楊某時,鋤把斷為兩截。被打急的楊某便拿起一根钁頭把,打向陳某頭部致其仰面倒地,後又用钁頭把在陳某的身上繼續擊打,致其身體多處受傷並失去反抗能力。陳某不動了,楊某將陳某手機關閉後,將牛棚門上鎖並將半截鋤頭把和钁頭把帶離現場後扔進自家廚房套間的炕洞內。當日下午,楊某對村民謊稱,陳某昨晚外出未歸,後其在自家牛棚內發現陳某被摩托車壓著。後楊某在村民勸說下報警。經鑑定,陳某系他人持鈍器打擊頭部致顱腦損傷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