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 內容詳情
電子行業定義及分類
 電子 2015-06-12 16:44:57

  最新實驗觀測到電子由軌道子,自旋子,空穴子組成。電子帶有1/2自旋,是一種費米子。因此,根據泡利不相容原理,任何兩個電子都不能處於同樣的狀態。電子的反粒子是正電子,其質量、自旋、帶電量大小都與電子相同,但是帶電正負性與電子相反;電子與正電子會因碰撞而互相湮滅,在這過程中,創生一對以上的光子(光子的質量比電子小得多,電子的質量:9.10938215(45)×10-31千克。

       電子行業定義

  據電子行業市場研究報告分析,電子是構成原子的基本粒子之一,質量極小,帶單位負電荷,在原子中圍繞原子核旋轉。不同的原子擁有的電子數目不同,例如,每一個碳原子中含有6個電子,每一個氧原子中含有8個電子。能量高的離核較遠,能量低的離核較近。通常把電子在離核遠近不同的區域內運動稱為電子的分層排布。

  電子是一種帶有單位負電荷的亞原子粒子之一,通常標記為e-。電子屬於輕子類,以重力、電磁力和弱核力與其它粒子相互作用。輕子是構成物質的基本粒子之一,即其無法被分解為更小的粒子。電子與正電子會因碰撞而互相排斥,在這過程中,創生一對以上的光子。電子帶負電,圍繞原子核旋轉,同一方向光速運動的電子相互作用力為零。

       電子行業分類

  電子屬於亞原子粒子中的輕子類。輕子被認為是構成物質的基本粒子之一,即其無法被分解為更小的粒子。它帶有1/2自旋,即又是一種費米子(按照費米—狄拉克統計)。電子所帶電荷為e=1.6×10-19庫侖,質量為9.11×10-31kg(0.51MeV/c2),能量為5.11×105eV,通常被表示為e-。電子的反粒子是正電子,它帶有與電子相同的質量,能量,自旋和等量的正電荷(正電子的電荷為+1,負電子的電荷為-1)。

  物質的基本構成單位——原子是由電子、中子和質子三者共同組成。中子不帶電,質子帶正電,原子對外不顯電性。相對於中子和質子組成的原子核,電子的質量極小。質子的質量大約是電子的1840倍。

  當電子脫離原子核束縛在其它原子中自由移動時,其產生的淨流動現象稱為電流。

  各種原子束縛電子能力不一樣,於是就由於失去電子而變成正離子,得到電子而變成負離子。

  靜電是指當物體帶有的電子多於或少於原子核的電量,導致正負電量不平衡的情況。當電子過剩時,稱為物體帶負電;而電子不足時,稱為物體帶正電。當正負電量平衡時,則稱物體是電中性的。靜電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應用方法,其中例子有雷射印表機

  電子是在1897年由劍橋大學的卡文迪許實驗室的約瑟夫·湯姆遜(一般簡稱湯姆遜)在研究陰極射線時發現的。

  一種對在原子核附近以不同機率分布的密雲的基本假設。作用範圍階段只能在核外考慮(所有假設粒子都只能在核外摸索摸索)它被歸於叫做輕子的低質量物質粒子族,被設成具有負值的單位電荷。

熱門推薦

相關資訊

更多

免費報告

更多
電子相關研究報告
電子相關研究報告
關於我們 幫助中心 聯繫我們 法律聲明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1895號
閩ICP備09008123號-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