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 內容詳情
2015年肉牛行業的政策及環境
 肉牛 2015-03-30 17:29:25

    從2014年7月1日起到2015年6月30日,項目縣(市)肉牛基礎母牛存欄10頭以上的養殖場(戶、合作社)共增加肉用犢牛10.8萬頭。省畜牧局、省財政廳9月30日聯合發布《關於印發河南省2014年肉牛基礎母牛擴群增量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規定了與養牛相關的一些優惠政策。

  通過政策項目實施,調動全省飼養母牛積極性,增加肉牛基礎母牛數量,推進母牛適度規模養殖,逐步解決基礎母牛存欄數量持續下降、架子牛供給不足等發展瓶頸問題,為增加牛肉市場供應提供基礎支撐。

  實施區域

  1.項目縣(市)

  在肉牛基礎母牛存欄3萬頭以上的縣(市)中,優先選擇存欄母牛數量多、省政府認定的肉牛產業化集群龍頭企業所在地、地方品種主產區所在縣和肉牛良種補貼縣,包括尉氏、祥符區(開封縣)、洛寧、宜陽、伊川、郟縣、南樂、靈寶、澠池、唐河、社旗、新野、桐柏、柘城、沈丘、上蔡、確山、平輿、泌陽、汝南、汝州、鄧州、新蔡等23個縣(市)。

  2.項目場

  全省肉牛基礎母牛存欄500頭以上的養殖場戶。

  補助對象

  1.項目縣(市)內肉牛基礎母牛存欄10頭以上(含10頭)的養殖場(含種牛場)、養殖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基礎母牛要求集中飼養)。項目縣(市)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提高補助對象養殖規模標準。

  2.全省肉牛基礎母牛存欄500頭以上的養殖場戶,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內的《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畜禽養殖代碼證》,2013年以來未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及違規使用違禁投入品行為。

  補助對象應在人員、飼養管理技術、圈舍、防疫、糞污處理利用等方面具備開展母牛擴群的基礎條件。

  補助品種

  地方黃牛品種、經國家審定的肉牛培育品種和批准引進的肉牛品種,包括乳肉兼用牛品種和開展雜交生產的雜種母牛,不包括氂牛、水牛、奶牛品種。

  基礎母牛指具備繁殖能力的成年母牛(原則上應達18月齡以上),不包括後備母牛。

  補助方式

  採取「先增後補」的方式,實行以母牛存欄定主體,新增犢牛定資金,即根據存欄肉牛基礎母牛數量確定補助對象,根據新增犢牛數量確定補貼資金數量。新增犢牛應為自有母牛或外購母牛生產後代,外購犢牛不計入新增犢牛範圍。

  補助標準及資金用途

  根據我省母牛繁殖成本、中央財政安排我省補助資金規模,確定全省每頭新增犢牛補助標準為1000元,補助資金主要用於與基礎母牛飼養有關的飼草料購買,圈舍、青貯窖、人工草地等設施建設和改造,防疫、佩戴電子耳標。

  為保障項目順利實施,全省按不超過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總額5%的比例,安排政策宣傳、數量核查、建檔立卡、新增犢牛打耳缺(耳洞)標記等方面的支出。

  實施程序

  (一)自願申報

  本著簡便易行、有據可查的原則,動員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進行自願申報。具體申報方式方法由各項目縣(市)根據實際自行確定。

  (二)基礎母牛核查

  項目縣(市)畜牧局對符合條件的肉牛基礎母牛養殖場(戶、合作社)進行現場登記核查。現場核查時,必須做到「四見」:一是見牛,即逐場逐戶逐頭調查登記,對於拒絕核查的養殖場(戶、合作社)和現場核查後又增加的基礎母牛,不得納入補貼範圍。二是見人,即現場核查的母牛數量要經養殖場(戶)或合作社法人代表和核查人員共同簽字確認。三是見標,即對母牛佩戴的耳標實行一牛一號登記造冊,建立檔案。其中,10頭以上的養殖場(戶、合作社)要建立紙質檔案,存欄基礎母牛500頭以上的養殖場戶需同時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一式兩份(養殖場戶一份,縣畜牧局一份)。四是見榜,即現場核查後,要在行政村張榜公布養殖場(戶、合作社)基礎母牛存欄數量,公示期不少於7天,接受村民監督,數量不實及時更正。

  各項目縣(市)要在11月10日前,完成存欄基礎母牛10頭以上的規模養殖場(戶、合作社)的基礎母牛存欄數量核查工作,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基礎母牛統一登記造冊、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做到「紙質文件留檔、電子文件管理」。縣級畜牧部門對統計核查數據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三)確定補助對象

  項目縣(市)畜牧部門要本著「自願、公開、公平、擇優」的原則確定補助對象,並與補助對象簽訂母牛擴群增量目標考核任務書。母牛擴群增量目標原則上按70%的繁殖成活率計算。同時,項目縣(市)畜牧部門要填寫《項目補助對象基礎母牛數據匯總表》,加蓋公章後上報省轄市畜牧局,省轄市畜牧局審核匯總後於11月15 日前上報省畜牧局。

  (四)新增犢牛核查

  項目實施期為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30日。在此期間,補助對象必須認真填報《河南省肉牛基礎母牛擴群記錄表》,如實記錄母牛配種、產犢、處理以及出生犢牛基礎信息,包括標識編碼、性別、出生日期、父系和母系品種類型、母本的標識編碼等。新增犢牛的養殖場(戶、合作社)在犢牛出生10日內要及時報告縣級畜牧部門,項目縣(市)畜牧部門每兩個月對新增犢牛情況進行現場核查,並留存新增犢牛的正面和側面照片。經核查後的新增犢牛必須在耳朵上打標記(耳缺、耳洞),避免重複補貼。新增犢牛核查結果要在行政村張榜公布,公示期不少於7天,接受村民監督。公示期滿無異議後,項目縣(市)畜牧部門將《項目補助對象新增犢牛數據匯總表》上報省轄市畜牧局,同時抄送縣財政部門。2015年7月10日前,省轄市畜牧局將新增犢牛審核匯總結果和項目實施總結一併上報省畜牧局,同時將新增犢牛核查數據抄送市財政部門。省轄市畜牧局負責組織對所轄項目縣(市)核查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於全縣(市)補助對象數量的5%。省畜牧局將適時開展抽查。

  (五)撥付補助資金

  省財政廳會同省畜牧局按照肉牛基礎母牛擴群增量任務,將項目資金切塊到項目縣(市)。2015年7月15日前,項目縣(市)財政部門會同畜牧部門按照審核確認的新增犢牛數量,將補助資金撥付補助對象。

  全省肉牛基礎母牛存欄500頭以上養殖場戶的補助工作由省畜牧局會同省財政廳組織實施。符合條件的養殖場戶向所在縣(市)畜牧部門提出申請,所在縣(市)畜牧部門按照上述要求開展基礎母牛核查、確定補助對象、新增犢牛核查等工作,相關資料報送省轄市畜牧局。省轄市畜牧局負責現場審核把關,並匯總相關資料上報省畜牧局。省畜牧局對申報養殖場戶進行抽查,確定補助對象和補助數量。2015年7月15日前,省財政廳會同省畜牧局按照核定新增犢牛數量,將補助資金按照預算級次,逐級下達。

      了解更多關於肉牛行業的資訊請查閱中國報告大廳發布的肉牛行業市場調查分析報告

熱門推薦

相關資訊

更多

免費報告

更多
肉牛相關研究報告
肉牛相關研究報告
調研報告 數據中心 財經資訊
關於我們 幫助中心 聯繫我們 法律聲明
京公網安備 11010502031895號
閩ICP備09008123號-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