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微生物药品用于兽医临床已有多年,在促进动物生长、提高养殖经济效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其不合理使用和滥用现象相当严重,用法不当易引起中毒等。以上这些不仅给养殖带来巨大经济损失,而且间接危害人类健康,我们必须慎重对待这些新问题。
抗微生物药品分类
抗微生物药品是指一类能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用于防治动物感染性疾病的药物。
它们包括磺胺类、苄氨嘧啶类、硝基呋喃类、喹诺酮类、喹恶啉类、硝基咪唑类、抗生素类。抗生素类按抗生作用和抗菌机制可以分成不同类型,如抗生素按抗生范围可分为:主抗G+(革兰氏阳性菌)也作用于少数G-(革兰氏阴性菌)的抗生素、主抗G-(革兰氏阴性菌)兼作用于G+(革兰氏阳性菌)的抗生素、主抗G-(革兰氏阴性菌)及绿脓杆菌的抗生素、抗支原体的抗生素、广谱抗生素、抗肿瘤抗生素、抗寄生虫抗生素。抗生素按抗菌机制可分为抑制细菌细胞壁合成的抗生素、损害细菌胞浆膜的抗生素、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的抗生素。
抗微生物药品临床应用中存在问题
1.临床上使用抗微生物药品的剂量不足,用法不当,以及滥用抗微生物药品,特别是长期不合理应用易引起耐药菌株产生、耐药基因转移,导致抗微生物药品的效应减弱。
2.抗微生物药品的滥用容易引起内源性感染或二重感染。
抗微生物药品的使用在抑制致病微生物的同时,也抑杀了畜禽体内的生理性微生物,扰乱了微生物种群之间的相互制约,破坏了微生态平衡,造成机体内某些原籍菌或条件性致病菌的过度繁殖,从而引起二重感染。
3.抗微生物药品的长期使用可使畜禽的体液免疫、细胞免疫功能下降,导致动物疾病的发生甚至死亡。
4.抗微生物药品在畜禽产品中的残留对公共卫生造成不良影响,直接威胁着人类身体健康与安全。
近年来许多国家都宣布了在畜牧业生产中禁用的抗微生物药品。当前,人们已把肉、蛋、奶中抗微生物药品的残留与人体先天性缺陷、癌症等问题联系在一起,反映了人们对抗微生物药品的警惕。
开发应用动物专用抗微生物药品
抗微生物药品在肉食品中的残留与耐药危害成为医疗卫生上的突出性问题。为了克服这些弊端,世界各国都趋向缩小或限制人用抗微生物药品在动物领域的使用,与此同时,积极开发动物专用药物品种。
近年已提供使用的动物专用抗微生物药品,如黄霉素、北里霉素、恩拉霉素、维吉尼霉素、莱特洛霉素、甲砜霉素;抗畜禽寄生虫专用的越霉素A、潮霉素B、伊维菌素与阿维菌素、马杜拉霉素、莫能霉素等。某些新型的人用抗微生物药品,如头孢菌素类必须禁止移植到兽医或养殖上应用,应逐步实行不用人畜共用抗微生物药品作食品动物的饲料添加剂。对此,国家相关管理部门可考虑做出相应规定。
实行合理的抗微生物药品使用原则
1.抗微生物药品的选择应紧密结合临床诊断、致病微生物种类及对动物敏感性。
2.抗微生物药品的应用必须有足够的剂量与疗程。
总的来说,开始剂量以及急、重病例的剂量应当比较大,症状已控制或轻症病例的剂量可适当减少,疗程要充足。
3.在应用抗微生物药品治疗的过程中除密切注意疗效之外,还应注意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如肝、肾功能不良引起的反应。
4.症状好转或减轻,应坚持用药,疗效不佳或不明显的应及时修正方案。
5.抗微生物药品联合应用,可使疗效加强;同一类抗微生物药品合用也可加强疗效,如链霉素和多黏菌素合用。
6.防止影响免疫反应及产生配伍禁忌。
7.对拟出口的畜禽及其制品,要特别注意拟出口地国家(地区)的特别限制,拟出口地禁用的抗微生物药品必须坚决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