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证监会就《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答记者问。证监会要求,各保荐机构对于8大行业公司须审慎向创业板推荐,分别是纺织、服装;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等公用事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土木工程建筑;交通运输;酒类、食品、饮料;金融;一般性服务业;国家产业政策明确抑制的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行业。
同时,要重点推荐符合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特别是新能源、新材料、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航空航天、海洋、先进制造、高技术服务等领域的企业,以及其他领域中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成长性强的企业。
证监会数据显示,截至3月12日,已有66家企业在创业板公开发行,筹资近400亿元。此外,2009年创业板IPO的过会率为79.73%,15家未通过的企业涉及持续盈利能力、规范运作、财务会计、独立性、主体资格、募集资金运用和信披等方面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