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就像一个精巧的‘社会稳定器’。”谈及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意义,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指出,随着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在社会运行过程中,形式各样的风险日趋增多,这些风险已超出狭义上的养老问题。
“面对这些风险,我们过去的的习惯是躺在国家身上,依靠政府的力量,整个社会各方面缺乏风险意识,现在通过发展商业保险可以令全社会更好地应对风险。”郝演苏说。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王绪瑾认为,通过发展保险业,可以解决社会公众面对的很多风险,从而达到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作用,从而令企业和个人享有更多的安全感。
“随着经济进一步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老龄化在中国已成为客观存在的问题。”王绪瑾指出,通过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将为中国百姓增加更多样化的养老资金来源,“从这个意义上讲,鼓励发展商业保险,是为下一步的社会养老等问题提前做好准备。”
郝演苏注意到,当天的会议提出,将保险纳入灾害事故防范救助体系。逐步建立财政支持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多层次风险分担为保障的巨灾保险制度,积极发展财产、工程、意外伤害等保险。
“中国是自然灾害多发的国家,今后有望建立起巨灾保险基金,通过逐步积累实现未雨绸缪,避免突发天灾打破财政预算平衡。”郝演苏表示。
近年来,中国保险业取得了较快发展。日前发布的首份《中国保险业社会责任白皮书》显示,2013年,11家保险公司在中国25个省144个统筹地区开展大病保险业务,已覆盖城乡居民3.6亿人;同时,责任保险已为环保、医疗、交通、食品安全等数十个领域提供49万亿元人民币保障,金额同比增长 16.5%。
2013年,中国保险业保费收入达1.72万亿元,位居全球第四。不过,相较于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人口大国的体量,中国保险业显然还有巨大的发展空间。
对此,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指出,保险业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重点,具有巨大潜力。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能够帮助企业和群众对冲经营和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安全感,激发社会创造创业动力,有利于增加就业、促进经济结构优化、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可以一举多得。
“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两大支柱,两者都是不可或缺、不可偏废的。”郝演苏表示,此次以官方形式明确促进保险与保障紧密衔接,并提出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应视作是一次重大进步。
此前,《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已明确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此次提出的几项措施,是三中全会决定的具体落实,有助于有效建立更加有效的养老保障体系,并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王绪瑾指出,从西方国家的经验来看,社会保险作为一种基本保障,其保障程度一般不会太高,而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商品,可以满足水平更高、更加特定的保障需求,“今后为了发展商业保险,不妨出台一些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另一重大意义,在于能够为中国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催化剂”。
郝演苏表示,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对于整个国家经济的意义绝非简单的货币层面带动,“保险不是说像银行那样去给企业放贷,而是把实体经济发展中的风险给承揽了。”
如此一来,当责任、信任、财产、人身等涉及社会经济运行的方方面面的风险充分“投保”,企业和个人便可以从容地“轻装上阵”,免去许多不必要的顾虑与羁绊。
“就好像一个人要去欧盟旅行,如果没有购买境外旅行险,那这个人办理签证和进入目的国海关,都是要遇上麻烦的。相反,有了保险,就可以在国外畅通无阻。”郝演苏以旅游为例说明保险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润滑作用。
此次会议专门强调通过保险推进产业升级。其中包括,创新保险支农惠农方式,支持保险机构提供保障适度、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三农”保险产品。鼓励保险资金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新型城镇化、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等,支持股票、债券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完善科技保险体系,发展小微企业信用保险和个人消费贷款保证保险等。
对此,王绪瑾表示,保险可以有效帮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更好地推进具体领域转型升级,“比如说环境污染责任险便对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排污起到了制约效果,科技保险则能帮助创业型、小微型科技企业茁壮成长。”
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2-2015年中国保险业市场动态与发展前景预测报告》了解,去年上半年,中国保险业为近60万家小微企业提供了约2万亿元人民币的风险保障,保单质押贷款余额1001亿元人民币,用于小微企业资金周转。
当天的会议还强调,要深化保险业改革开放,加快建设现代保险企业制度,推进保险市场准入退出机制改革等。
“要实现前面的这些好处,保险体制改革是不可或缺的。”王绪瑾指出,一个经济强国必须有一个发达的保险市场作后盾,中国的保险业应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不断加快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