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新能源车政策动态
1) 新能源车企骗补调查结果:5家车企被处罚
日前,财政部正式通报了有关地方预决算公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专项检查的通报,其中有五家新能源车企因查明存在骗补情况,被取消中央财政补贴资格,其中苏州吉姆西客车制造有限公司因情节严重,被取消整车生产资质。
2) 工信部对乘用车企业燃料建积分奖惩机制
工信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起草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拟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等建立积分形式奖惩机制,对积分为负的企业采取暂停部分车型公告等处罚。
文件提出,对公告内独立法人乘用车企业、单独注册进口经销商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进行管理。平均燃料消耗量达标企业将产生油耗正积分,不达标将产生负积分。
同时,对乘用车生产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生产情况进行考核。自2018年起,一定规模以上的乘用车企业需满足规定的新能源汽车年度积分比例要求。企业生产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的,将产生一定的新能源汽车积分,具体分值按照纯电动续驶里程等技术指标确定。年度企业新能源汽车积分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将产生负积分,负积分须通过购买正积分进行抵偿。此外,工信部将油耗负积分与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挂钩,油耗负积分可通过使用或购买新能源汽车正积分进行弥补。
据悉,此举主要是通过量化积分、积分交易等方式,强化企业发展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的内生动力。政府不制定专门的积分交易价格,不建立专门的交易平台,企业交易价格、行为完全由市场决定,既可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同时也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3) 四部门: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发改委、能源局、工信部、住建部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通知要求,积极推进现有居民区停车位的电气化改造,确保满足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对专用固定停车位,按“一表一车位”模式进行配套供电设施增容改造,每个停车位配置适当容量电能表。
4) 网约车司机10月1日起将纳入出租车行业统一管理
10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明确,网约车驾驶员将被纳入出租汽车驾驶员范畴管理,从业资格从此有了统一规范。根据新规,网约车司机须通过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而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须满足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等条件。试合格者将获得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5) 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即将落地。
9月8日悉,新能源车补贴政策预计最快于9月出台。按最新讨论稿,新能源车补贴政策将在多方面加以调整。如在原有的2016年至2020年补贴方案基础上,提高了准入门槛;新能源车补贴幅度也将有所下降,作为骗补重灾区的新能源客车被削减了补贴额度,新能源乘用车、燃料电池车的补贴则相对稳定,新能源专用车、新能源货车的补贴上限将较此前所传版本提高。
二、地方新能源车政策动态
1) 郑州:新能源汽车补贴方案出台
9月14日悉,“郑州市鼓励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政策”已经出台,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赁的纯电动乘用车一辆补助1万元。
对个人和企业购买使用及用于出租和公共租赁的新能源乘用车,市财政给予车辆使用环节补贴,主要用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路桥费、充电费、充电设施及安装费等方面。补贴标准为纯电动乘用车1万元/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0.5万元/辆。郑州市区新增巡游出租车全部采用纯电动汽车,市财政另外给予3万元/辆的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此外,对新能源汽车在公共的专用停车位充电,免收停车费。
2) 惠州: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发布
9月23日悉,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惠州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标:到2018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产值突破100亿元,引进和培育1-2家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企业。到2020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的产值突破150亿元,占全市汽车和装备制造业总产值的比重达15%及以上;各类新能源汽车综合生产能力达到1万辆以上,成为全省重要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
3) 上海自贸区引进新能源整车技术
近日,上海自贸区管委会金桥管理局副局长殷宏表示,金桥正在积极引进创新型的新能源汽车项目,包括自动驾驶技术、电池技术和整车技术等。金桥管理局副局长、金桥管委会主任沈能也表示,金桥要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招大引强,在上汽通用向新能源汽车领域转型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引进以新领域、新模式和新技术为核心的新能源汽车项目落户。
4) 上海:185人次因失信记录被禁止购买新能源车
9月22日悉,近日,上海首次对外公布新能源车消费者信用核查数据,本次核查30,176人次,其中查出有失信信息的达185人次。凡是在上海市信用平台上记载有相关失信信息的个人或单位用户,将失去新能源汽车的购买资格。
5) 江西:发布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9月5日悉,《江西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包括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已建、在建的住宅小区、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应通过改造、加装等方式建设充电设施。在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不影响车辆进出的前提下,鼓励在现有加油加气站增建充电设施。
6) 南京将建“自行车+电动汽车”接驳租赁点
近日,从南京公交出行宣传周新能源汽车免费开公益活动上获悉,目前南京交通部门正着手布设第一批“自行车+电动汽车”租赁点,公共自行车骑累了就还掉,再用手机刷一刷就可以打开汽车门,轻松租借到一辆电动汽车,这将解决人们走远路的烦恼。更多相关行业动态可查阅《2016-2021年新能源商用车乘用车行业深度分析及“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