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技术的进步,各种形式的网络应用产品不断涌现,互联网应用的领域不断拓宽。当前,互联网应用已由早期的信息浏览发展到网络娱乐、信息获取、交流沟通、商务交易等多元化应用。网络音乐、网络视频和网络游戏三项网络娱乐应用的使用率均达到60%以上。网络娱乐已成为中国互联网用户的主要应用之一。以下是报告大厅小编整理的2017年互联网+娱乐产业趋势分析。
腾讯是最早看到风口的公司,早在2012年就公布了自己的泛娱乐战略,目前已经覆盖了游戏、影视、动漫、文学、音乐五大领域。典型的思路就是围绕明星IP打造一个跨平台的娱乐生态。先是与盛大文学合并成立阅文集团,加强原创IP的创造能力与获取渠道,随后成立腾讯影业和企鹅影业,打通文学、动漫、游戏、影视等内容平台。而在其背后,腾讯已然成为国内最大的在线游戏平台,拥有强大的IP资源。并通过成立原创动漫平台、与迪士尼等进行创意研发合作等来补齐在动漫领域的短板。除此之外,腾讯还为QQ音乐在版权上投入了巨大的资金。
这一模式正在被其他的互联网巨头“复制”。阿里已经拥有阿里音乐、阿里文学、阿里影业、阿里游戏等“阿里”开头的一系列平台,并通过收购合一集团、投资A站等行为进一步扩大泛娱乐产业的格局。同样的还有百度,旗下有爱奇艺、PPS等视频平台,与太和音乐合并的百度音乐,暗暗发力的百度电影事业部、百度文学、百度移动游戏等等。就连一向低调的网易,除了自身在游戏领域的优势,网易云音乐、网易云阅读、网易漫画、网易影视等也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至少在格局上并不输于BAT。
此外,华谊兄弟、蓝港互动、三七互娱、奥飞娱乐等影视或游戏大佬们也在积极谋局泛娱乐。比如华谊兄弟早在2011年就开始通过并购、入股进军手游等业务,蓝港互动拿到《芈月传》、《十万个冷笑话》、《蜀山战纪》等热门IP。
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对娱乐行业的发展是利大于弊的。互联网作为一种工具,在悄然改变着购物、餐饮、出行等行业的时候,也在深深地影响着娱乐文化行业。那么接下来就让我们分析一下,“互联网+娱乐”发展的现状与趋势。
1、互联网+影视
互联网技术,对影视行业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1)影视制作方面,可通过大数据来分析目标群体喜欢何种题材、哪位导演适合拍这种题材、哪些演员更受目标群体青睐。此处以热映美剧《纸牌屋》为例,netflix基于“电视剧消费习惯数据库”中超过300万次主题搜索、逾400万条评论及3000万用户的收视选择等大数据分析结果,确立了凯文·史派西主演、大卫·芬奇导演和BBC出品剧本的黄金组合。
2)互联网改变电影发行模式。在发行方面,可通过平台积累的大数据资料分析用户观影消费行为。协助发行方对影片路演路线设计、点映计划、影片排片计划等方面,做出更加合理高效的决策和部署。有效提升电影宣传的用户触达和转化效率,帮助影片取得市场成功。
3)伴随着社交媒体和电影评价软件的发展,为电影在互联网上的传播提供了平台和媒介。演员在社交媒体或直播平台上宣传电影的同时,增加自己的粉丝;而增加的粉丝又反过来促进电影票房的增长。
4)互联网的发展解决了信息不对称,人们可随时随地查询电影院的放映安排。也可在互联网上进行选座,这些都大大增强了用户体验。
5)3D等大量新技术的普及,使顾客在影院得到了和在家中不一样的观影体验。
6)因互联网的高速传播特性,影视产业链上的衍生环节不断再丰富。其中较为典型的就是网剧—电影—游戏产业链。例如《盗墓笔记》就形成了从小说,到网剧再到电影和游戏的一个强大的吸金链条。
未来的电影行业,也将越来越频繁地应用到互联网技术。例如利用大数据预测票房,根据大数据安排影院排片等。而伴随着VR、AR技术的成熟,互联网技术对电影产业的改变也会越来越深刻,这是电影行业即将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因此趁早布局AR和VR技术,对抢占下一个电影革命的制高点有着不同寻常的意义。
2、
互联网+音乐
与电影行业的风光无限相比,文化娱乐产业的另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音乐行业却相对黯淡得多。线上音乐播放软件的出现,使得盗版音乐横行,而这直接导致音乐行业最大的赢利点——唱片行业被摧毁。
与此同时中国音乐版权收益仅为2%,而日、韩两国版权收益占比90%,欧美则达70%,与日韩欧美相比我国的版权产业链很不健康。音乐盗版猖獗,很多演艺公司失去了推出优质音乐的动力。
2015年7月,国家版权局出台《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转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版权逐步实现正版化,音乐行业也开始走向收费的道路。数字专辑和音乐会员制度应运而生,而演唱会也开始以线上线下同步播出的形式召开。2014年夏天,汪峰鸟巢演唱会实现了在线音乐现场直播。另一方面,2015年8月网易云音乐选择中韩歌手进行“音乐大战”。利用网易跟贴文化做社交音乐。这都是互联网带给音乐的创新。
但整个行业直到现在,还未完全解决歌手只要能创作出优秀作品,就可获取相应报酬的情况。以qq音乐为例,数字专辑销量的前5名歌手,主要是拥有大量年轻粉丝的韩国人气组合和国内“小鲜肉”。他们并不是通过作品质量的提升促进专辑销量,而是通过个人名气促使专辑销量大卖。如何在线上增加歌手的作品传播渠道,让好的音乐能传到消费者耳中;并以此产生相应的购买力,这才是互联网亟需解决的问题。
3、互联网+偶像
伴随着互联网对文化娱乐产业的深刻影响,粉丝造星模式横空出世。粉丝成为造星的一个环节,他们手握可让偶像成长的力量。甚至在某些偶像团体中,粉丝有决定偶像去留的权利,即“全民经纪人”。而这种“自己打造偶像”的责任感,也使得他们愿意为偶像的产品付费,自掏腰包为偶像进行免费宣传。
这种模式中偶像从之前高高在上的形象,转变为与粉丝共同成长的伙伴,粉丝与偶像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扁平化。偶像通过线上互动的虚拟消费,及在线下的小型演出,解决了演唱会价格高、场次少的痛点,以此保证粉丝和偶像经常性的接触,保持粉丝的忠诚度。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以后的影星制造,也可用上大数据等技术。比如通过大数据对目标人群进行分析,刻画用户映像,然后选出目标群体最喜欢的类型。
而在音乐作品创作方面,也可通过大数据,对目标人群所喜欢的题材、音乐风格进行选择。甚至可针对目标客户的喜好,来填充歌词和旋律。
互联网+娱乐,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会使得整个娱乐行业碎片化但极富针对性。经济碎片化可形成“金融工厂”,娱乐碎片化则能形成“影视歌流水线”。未来互联网会对我国的文化娱乐产业造成多少的颠覆与重塑,让我们拭目以待。
2016-2021年中国娱乐行业市场需求与投资咨询报告分析,无论是巨头的争相布局,还是互联网技术对未来娱乐产业的影响,都可以预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日趋成熟,整个娱乐行业将会便碎片化以及极富针对性。经济碎片化可形成“金融工厂”,娱乐碎片化则能形成“影视歌流水线”。未来互联网会对我国的文化娱乐产业造成多少的颠覆与重塑,让我们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