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根据立法规定,通过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由国家、单位(雇主)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把具有不同医疗需求群体的资金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即集资建立起来的医疗保险基金,当个人因疾病接受医疗服务时,由社会医疗保险机构提供医疗保险费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以下对我国医疗保险现状分析:
2017年4月1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在2017年金砖国家就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上表示,近年来,我国以更加公平、更可持续为目标,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8.9亿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
另从人社部公布的《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显示,截至当年年末,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5974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674万人。
据公报,2014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28296万人,比上年末增加853万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3145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821万人。
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参保职工21041万人,参保退休人员7255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40万人和313万人。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522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11万人。
公报称,2014全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9687亿元,支出813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7.4%和19.6%。年末城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累计结存6732亿元(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195亿元),个人账户积累3913亿元。
医疗保险从保险组织实施的主体来分,可分为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由政府主办,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参保者个人、单位、政府财政分别按一定比例共同筹集资金,对参保人患病引起的医疗费进行补偿。而商业医疗保险则是由商业保险公司主办,为补偿保险人因病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的一类保险业务,参保人自愿参加并缴纳保费。
在商业保险方面,产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9266.17亿元,同比增长10.01%;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1692.81亿元,同比增长36.78%。
产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8724.50亿元,同比增长9.12%;寿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7442.22亿元,同比增长31.72%;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4042.50亿元,同比增长67.71%;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749.89亿元,同比增长17.99%。
产险业务中,交强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699.58亿元,同比增长8.19%;农业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417.71亿元,同比增长11.42%。另外,寿险公司未计入保险合同核算的保户投资款和独立账户本年新增交费12799.13亿元,同比增长53.86%。
分析我国医疗保险现状,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国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率稳中有升。在参保人群接近全民、扩面空间缩窄的情况下,各地重点针对困难人群和“制度夹缝”人群加大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漏保问题。如,山东省、广西自治区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贵州省调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促进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重庆市、贵州省遵义市、福建省尤溪县、邵武市等地开展全民登记参保试点,逐步完善参保长效机制。基本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已进入常态化,各地主要在织密“网眼”上下功夫,扩面新举措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在巩固基本面的基础上,提高了参保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