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装机占比达四成,全社会用电量占比近三成,我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模稳居世界第一。在碳达峰目标下,我国将继续推动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
国家能源局将加快实施能源领域碳达峰行动,大力推动新时代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为了破解消纳、补贴等难题,国家能源局正研究一系列新政,其中包括布局一批以新能源为主的电源基地和电力输送通道,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减轻利息压力等。
国家能源局局长章建华透露,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推动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路径和任务举措,围绕促进能源低碳智慧转型、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储能发展等重点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同时抓好国家和省级“十四五”能源规划衔接工作,把可再生能源的电力消纳责任权重、节能减排和碳达峰等目标落实到规划中,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现碳达峰。
初步测算,“十四五”时期清洁能源占能源消费增量的比重将达到80%,比“十三五”要提高20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在全社会用电量增量中的比重将达到三分之二左右,在一次能源消费增量中的比重将超过50%,“可再生能源将从原来能源电力消费的增量补充,变为能源电力消费增量的主体。”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李创军称。
伴随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及发电量不断增长,如何避免弃风弃光备受关注。“不能一方面发展可再生能源,一方面大量弃风弃光。”国家能源局电力司司长黄学农透露,将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多措并举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纳利用,其中包括统筹优化新能源开发布局,在满足碳达峰碳中和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各个地区的新能源资源条件,积极推动新能源就地开发利用。
可再生能源补贴问题也是焦点。国家能源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了积极研究,探索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来解决补贴拖欠的问题。近日财政部等几部门陆续组织开展补贴清单的审核,只要通过审核,纳入补贴清单的,就相当于对拖欠的补贴进行确权,对于确权了的企业,金融机构可以以补贴证明材料等作为增信手段,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自主确定贷款金额。
同时,鼓励企业通过绿证交易的方式减轻企业利息负担,分担利息压力。我们和相关部门正在研究以企业备案的贷款合同等材料为依据,向企业核发绿证,允许企业通过交易绿证来减轻利息分担压力,这对于企业也是有效减负手段。
碳达峰碳中和战略下可再生能源大力发展,不能一方面大力发展,一方面弃风弃光大量存在。由于新能源的开发和电力系统的消纳能力不匹配,我国曾出现过弃风弃光比较突出的问题。黄学农介绍,从2018年-2020年弃风弃光逐年好转,风电光伏利用率大幅度上升,到2020年风电利用率已经达到97%,光伏利用率达到98%。
目前风电、光伏的竞争性是基于发电侧的,但从发电侧到消费侧,必须保证稳定的电力供应。可再生能源除了发电成本,还有系统成本。所谓的系统成本就包括消纳,这可能涉及电网的智能改造、储能和调峰等。虽然有困难,但是系统的成本必须降下来,随着可再生能源比例增加,这部分问题会越来越受到关注。
据了解,我国要推动新能源成为电力供应主体,因而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保障新能源高水平的消纳利用。为此,在发电侧,要加强火电灵活性改造,包括推动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调峰电站的建设。在电网侧,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特别要发挥大电网资源互济的作用。在用户侧,推进终端电能替代特别是绿色电能替代,提高需求侧响应能力。另外,加快储能的规模化发展,推动电力系统全面数字化,构建高效、智慧的调度运行体系。
各个地方风光资源不一样、负荷情况不一样、系统电网结构不一样,要因地制宜,制定各地区的目标,充分利用系统消纳能力,积极提升新能源发展空间。
华北电力大学教授张兴平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不弃风弃光的前提下才能保证风光的经济性,因此因地制宜的、科学的区域电源规划尤其重要。大力发展风光,电力系统充足的可灵活调节资源是必须的。在推进电力市场进程中,要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作用。在坚强大电网的基础上,应重视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布局和建设,重视区域电网联动,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