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月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3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政策安排,为稳定宏观经济大盘提供强力支撑;部署综合施策稳定市场预期,保持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此次国常会确定大规模留抵退税政策安排,正式开启了今年大规模退税减税的序幕。”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常会在全国两会结束后就推出增值税留抵退税具体政策措施,是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在积极财政政策方面的重要体现,也是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完善征缴制度的有益尝试,有助于更好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及功能定位,优化财税政策和资金配置,让我国企业从中进一步焕发生机活力。
会议明确,对所有行业的小微企业、按一般计税方式纳税的个体工商户退税近1万亿元。其中,存量留抵税额6月底前一次性全额退还,微型企业4月份集中退还,小型企业5、6月份退还;增量留抵税额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阶段性取消“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0、最后一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50万元”等退税条件。业内专业人士看来,在他看来,增值税留抵退税速度明显加快,针对不同企业、行业特点按存量和增量设定具体退税时间表,这为企业提前做好资金筹措提供极大便利,为企业全年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让企业吃下了积极财政政策的“定心丸”。
会议决定,对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6个行业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7月1日开始办理全额退还,年底前完成;增量留抵税额也要从4月1日起按月全额退还。会议决定,中央财政在按现行税制负担50%退税资金的基础上,再通过安排1.2万亿元转移支付资金设立3个专项,支持基层落实退税减税降费和保就业保基本民生等。其中,对新增留抵退税中的地方负担部分,中央财政补助平均超过82%、并向中西部倾斜。
会议要求,建立资金预拨机制,逐月预拨、滚动清算,确保地方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退税所需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和国库管理,确保退税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对地方的补助直达市县基层,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坚决打击、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