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报告大厅网讯,储能容量达到30万千瓦,2022年新基建发展导致当下用户储能占比较大,储能市场逐步在总量上超过储能电站。未来储能市场不断发展形成闭环,中国电力和储能市场会出现新业态,即人人都是能源消费者,也是能源生产者。
为加强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组织起草了《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管理办法》),并于8月24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当前我国电化学储能电站装机容量呈现快速增长态势,但电站安全运行压力和安全隐患明显增加。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在编制说明中称,由于储能电站属于快速发展的新兴行业,部分标准规范尚未出台,下一步,计划配套本办法出台抓紧研究相应标准规范,细化技术指标和操作流程,保障本办法的有效实施。
根据要求,《管理办法》适用除抽水蓄能外的以输出电力为主要形式的功率为500千瓦且容量为500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坚持三条主线:一是以强化电站本质安全管理为主线,通过出厂前型式试验、建设期到货抽检和运维过程中定期检查,严控储能电站相关产品及系统质量,提升电站本质安全水平。二是以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为主线,把储能安全管理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对在建、在运储能电站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及时筛查电站安全隐患。三是以加强电站消防应急管理为主线,通过优化消防设计、强制消防验收、实施消防应急管理和多方消防应急联动,有效地对事故险情进行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生命和经济财产损失。
2022-2027年中国储能设备行业投资分析及“十四五”发展机会研究报告表示,目前电化学储能电站发展迅速,而安全问题一直是制约产业规模化发展的瓶颈问题,迫切需要出台相关条例。此次发布的《管理办法》,对电化学储能电站各相关管理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梳理和划分,要求按照从项目准入到运维、退役及应急管理等进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具有较强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
《管理办法》还明确了五个机制,包括建设单位主体职责机制,明确建设单位在储能电站备案、设计、施工、运维、拆除等各环节全过程安全管控与监督,对安全责任层层传递、压实;并网检测准入机制,严格把关储能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强化制度标准刚性,在并网环节加强并网安全审查,杜绝“带病并网”,从源头管控涉网安全风险等。
在李臻看来,《管理办法》提出了储能电站从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应急管理等各个环节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要求与责任,同时要求加强储能产品及系统的生产制造管理,提升产品质量及行业准入门槛,推动储能产品标准化定型工作,这对于储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期,国家频频发布政策加速推进新型储能产业发展。6月1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门共同印发《“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强调提升可再生能源存储能力。6月7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以下简称《储能通知》)。
湖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将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列为“制造强省”的战略重点,在财税、投资、用地、用工、项目建设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中科电气、中伟股份、湘潭电化等为代表的相关公司加快重大项目建设,覆盖了从正极前驱体、正极材料、电解液、电芯及外包装、隔膜、负极材料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的新型储能材料产业链,为实现“新型储能强省”战略吹响了冲锋号。
《储能通知》指出,新型储能可作为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鼓励配建新型储能与所属电源联合参与电力市场,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配合电网调峰,充分发挥独立储能技术优势提供辅助服务,优化储能调度运行机制,进一步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建立电网侧储能价格机制。
从发电端来看,湖南一次能源资源匮乏,省内煤炭、石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较少,需要从外部调运进省。湖南水电资源分布不均,多数受地理条件限制,集中在有较大落差的山区,且受枯荣季节影响。从用电端来看,湖南生产生活用电连年创出新高,对电力需求一直保持高增长态势,存在一定能源缺口。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可科学调节峰谷用电,实现电网负载动态平衡,有利于湖南解决电力缺口问题,更有利于湖南发挥先进制造业的领先优势,打造内陆新型储能制造业的新高地。
6月9日,湖南快马加鞭推出100亿元先进储能基金、50亿元中小微企业发展基金等配套措施,重点投向新能源材料、新型储能领域的“隐形冠军”企业,加快完善这一新兴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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