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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垄断统一涨价 13家水泥企业被罚4.51亿

2022-07-11 09:19:48 报告大厅(www.bptrips.com) 字号: 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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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几日13家水泥企业因为涉嫌垄断统一涨价被罚款,这些企业涉及到上市公司冀东水泥、海螺水泥,这些企业的行为限制了水泥市场的竞争,并且也破坏了建材行业公平竞争的秩序。

  7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13家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共处罚款约4.51亿元。值得一提的是,上述被罚的13家水泥企业涉及上市公司冀东水泥、海螺水泥。

  水泥行业市场分析数据显示,冀东水泥分别持有陕西金隅冀东水泥经贸有限公司、冀东海德堡(泾阳)水泥有限公司100%、50%股权,持有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约48%股权。

  海螺水泥对4家涉案企业持股100%,分别为礼泉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乾县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众喜金陵河水泥有限公司、千阳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各;此外,还持有陕西铜川凤凰建材有限公司65%股权。

  日前,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指导下,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陕西省水泥协会组织13家水泥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共处罚款约4.51亿元。

  本案中,13家涉案企业都是销售水泥的经营者,销售区域主要分布在陕西省关中区域的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等5市。水泥市场受运输成本等因素的限制,一般运输距离为150公里左右,如果超出运输范围产品将不具有经济性,受地理区域限制,其他地域与其不具有紧密替代关系,以上陕西省关中区域构成独立的相关市场。

  调查表明,上述违法行为排除、限制了陕西省关中地区水泥市场的竞争,破坏建材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涉案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一)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的规定,陕西省水泥协会上述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行业协会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的垄断行为”的规定。

  水泥是建材市场的主要原材料,对于基建市政房地产行业都尤为重要。以上就是水泥市场的大致介绍了,如需进一步了解更多相关行业资讯可点击中报告大厅进行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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