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4日审议并原则通过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会议要求,充分利用增值税转型政策,推动企业技术进步;在新增中央投资中安排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建立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对部分确有必要进口的关键部件及原材料,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目前,国内工程机械行业基础零部件依赖国外进口,受制于人。国外供应商企业在基础零部件供给、价格、供货期、规格等多方面陆续开始对我国采取限制。我国基础零部件行业经过不断发展,已形成了全国性、地区性和企业性三个层次的专业化生产销售和配套网络,有专为工程机械配套的基础零部件企业300多家,但年销售额过亿元的不超过10家,与主机产品的发展相比,呈现“四多四少”的现象:人多、负债多、普通产品多、生产维持型企业多;销售收入少、实现利润少、特色产品少、产品开发型企业少。
尽管在2001年和2002年零部件的出口超过了主机产品的出口,但毕竟是少数品种和国外不再发展的零部件和毛坯件占了主导地位。随着市场发展,一些跨国公司在华合资、独资的速度加快,大批外资零部件供应商在华建立配套企业。对此,工程机械基础零部件企业只有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应对,培育和壮大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早在06年,国务院就曾公布一份关于装备制造业产业振兴规划,规划明确提出了鼓励发展的领域。但此后,国内很多大型项目仍然不愿意使用国产设备和产品,这一问题在基础零部件领域尤为突出。在强化政策支持下,“十一五”期间的装备制造业乃至整个机械行业将会淡化宏观调控的影响,而持续保持高景气状态。强化政策支持就意味着我国装备制造业有了市场扶植、资金投入和税收优惠等,行业内企业的盈利能力将大幅提升。国务院“规划意见稿中印象最深的涉及重大装备和基础零部件,尤其是基础零部件首次被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预料国家也将在这些重点升级研发领域给予类似钢铁业那样的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