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引导岩棉产业健康发展,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盲目扩张,工信部原材料工业司日前公布《岩棉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明确,新建岩棉项目总规模不得低于5万吨/年,单线规模不得低于两万吨。改扩建岩棉项目规模不得低于两万吨/年。鼓励建设单线3万吨/年及以上的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采用先进技术和装备,使用清洁燃料,严格限制使用发生炉煤气。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吨产品综合能耗不得高于450公斤标准煤。
根据《意见稿》,新建和改扩建岩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产业规划,统筹资源、能源、环境、物流和市场等因素,合理布局。新建岩棉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供应政策和土地使用标准的规定。严禁在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区、自然和文化。了解更多(2009-2014年中国岩棉市场分析预测与产业投资建议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