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0年起,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了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采取以奖代补和示范工程两种形式,对“三率”水平高的矿山企业给予奖励,对提高利用水平的示范工程给予支持,盘活了一批金、铜、煤炭等重要矿产资源。而《办法》的出台,旨在规范专项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其使用效益。
《办法》指出,专项资金倾向于选择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资源潜力大、综合利用前景好、矿产开发布局基本合理的地区,依托大型骨干矿业集团,开展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根据该《办法》,在有色金属综合利用方面,国家将重点支持低品位、难选冶、共伴生铜、铅、锌、钨、钼、镍、锡、锑、铝土矿等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以及轻稀土、重稀土资源和稀有金属综合利用。
据不完全统计,3年来,专项资金的带动作用很明显,我国以80亿元中央财政资金,带动企业自筹资金700多亿元,增收约2000亿元。譬如江苏,投入以奖代补资金6900万元,带动企业自筹资金4.03亿元,是中央资金的5.8倍。
据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铜矿开采回采率提高1%至9%,选矿回收率提高2%至6%,盘活资源储量近3000万吨;铁矿开采回采率提高3%至13%,选矿回收率提高0.4%至12%;煤炭开采回采率提高2%至11%,增加储量3.5亿吨。
国土资源部称,下一步工作重点包括:完成重要矿产资源“三率”调查评价工作,并建立数据库;发布我国首个节约与综合利用评价指标体系,为落实资源节约提供考核标准;继续分矿种制订“三率”标准,并开展铁、铜、铅、锌等大宗和战略矿种“三率”标准研究工作;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发布第二批先进适用技术目录,建立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