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经常听到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在“王老吉”商标仲裁案裁决两年后,两家纷争又起,5月7日,白云山发布关于“王老吉”商标的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对加多宝方面违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索赔金额10亿元人民币,目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高院”)已正式立案。
公告称,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2012年5月9日作出的裁决,鸿道集团及加多宝能够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是2010年5月1日,从2010年5月2日之后,再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就属于违法。
为此,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加多宝赔偿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因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赔偿金额为10亿元。同时,判令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赔偿损失责任。
根据中国报告大厅发布的《2013-2018年中国药物凉茶行业市场调查报告》了解到,广药集团称,广东加多宝是生产销售“王老吉”的主营企业,其他五家加多宝公司均为广东加多宝实际开办的企业,都曾共同生产、销售侵权产品。六家加多宝公司共同侵害“王老吉”商标权,广东加多宝应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余五被告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近日,广药集团从广东高院自助查询终端查询到,广东高院已立案,案件状态为:立案待排期。
广药集团还表示,据估算,2010年5月2日后两年间加多宝经营王老吉非法所得利润高达75亿元,此利润若经法院审核确认,加多宝将面临75亿元赔偿。
加多宝方面向记者回应称:“王老吉商标之争已近两年,广药集团再次挑唆,目的就是为了恶意制造事端,吸引眼球,误导公众,打压加多宝。”对此,记者联系广药集团相关负责人,但是截至记者发稿电话仍未接通。对于10亿元巨额赔偿,加多宝负责人表示:“申诉方一定会把赔偿金额提得很高,但实际上不会如此之多。而且加多宝方面也会应诉和反诉,提出10亿元赔偿,噱头意味更大。”
品牌营销专家李志起则认为,以往从终端市场战到广告营销战,王老吉和广药都处于应战一方,此次选择在5月主动提起诉讼,目的就是化被动为主动。“这个时间节点是饮料凉茶消费季的起点,在未来长达四五个月的时间里,王老吉和加多宝肯定会加码促销;而诉讼的提出,必然会让公众和媒体的视角又再度回归到两家红罐凉茶身上,实际上是起到了聚焦及免费广告的作用。”更有业内人士指出,鉴于此前王老吉已经北上设立总部,直指加多宝大本营,因此,此番诉讼也可以看做是王老吉背靠广药北上后对加多宝的再度宣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