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通知称,用于治疗真菌感染的药品酮康唑口服制剂因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效益,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
酮康唑口服制剂因不良反应停用 涉全国7家企业
记者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上看到了相关通知。该通知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再评价,认为酮康唑口服制剂存在严重肝毒性不良反应,使用风险大于效益,决定自即日起停止酮康唑口服制剂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撤销药品批准文号。
已上市销售的酮康唑口服制剂由生产企业负责召回,召回工作应于2015年7月30日前全部完成,召回产品在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逾期未召回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酮康唑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显示,酮康唑口服制剂是咪唑类抗真菌药,在我国上市的有片剂和胶囊剂,主要用于念珠菌病、皮炎芽生菌病、球孢子菌病、组织胞浆菌病、着色真菌病等系统性感染的治疗。我国生产酮康唑口服制剂的企业有7家,名单已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何为肝毒性不良反应?
“酮康唑与咪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等药品是常用的抗真菌感染药物。”西安交大医学院一附院呼吸内科主任孙忠民教授介绍,真菌感染分为浅度和深度,酮康唑和咪康唑类药物多用于浅度真菌感染的治疗,一般是局部使用,通过冲洗或者外敷即可,而氟康唑、伊曲康唑类药物则多用于深度感染的治疗。“所以我个人认为,酮康唑类口服制剂实际上意义不大。”孙忠民表示,氟康唑类药物已在中国使用超过25年,在国外则时间更长。
什么叫肝毒性不良反应?孙忠民说,大多药品都会对肝、肾等器官产生负面影响,所谓的肝毒反应是指服药后需通过肝脏代谢,会出现明显黄疸、急性肝损坏,肝功异常,重则出现肝功能失常、衰竭、肝坏死等现象。
“真菌感染去根很难,而我国因为抗生素的滥用,真菌感染会成为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孙忠民介绍,真菌感染的药物不可缺少,民众也无须谈副作用变色,此类药品都是处方药,不能在药店随意购买,“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这样就把自己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置于医生监控之下,避免出现严重后果”。
孙忠民也表示,药品都有不良反应,但与个体差异以及综合用药等因素有莫大关系,有些人个体对某种药物过于敏感,或者多种药品混用,造成了不良反应。药品的研发过程非常严谨,要经过多道检测和实验后才能在临床使用,“国家应该加强研发过程的监管,更要在使用环节规范管理,不可滥用药品”。
生产厂家:正召回药品,建议暂停使用
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通知中,公布了全国生产酮康唑口服制剂的7家企业,对于停用召回一事,他们是何态度?
“我们拥有很多药品批号,但有些药压根就没生产过。”名单中的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她在公司多年,从未听说公司曾生产过此类药品,但公司确有酮康唑类乳膏产品。
武汉中联集团四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是一种酮康唑胶囊,“国家食药监总局发通知了,要求停用并召回这种药,我们正在召回。”一名工作人员称,召回工作正在进行,已经通知到全国各地的末端客户,药品召回后将按要求销毁,“如果您还在使用这种药,最好还是停止使用,寻找其他代替药品,这种药有很大的副作用”。
皮康王等外敷类酮康唑安全吗?
“不良反应可以说是药品的自然属性,所有药品都会有不同程度的不良反应,但因人而异。”陕西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白俊锋表示,任何一种药物都有风险和效益的平衡,大多数药品都是效益大于风险,大多数人使用不会出现明显不良反应,“但酮康唑口服制剂明显是一种风险大于效益的药物,损伤范围远远大于治病效益,所以食药监总局会发通知停用。”此次对酮康唑的停用召回,国家食药监总局是根据药品上市后通过各地不良反应报告系统,对各种病例的临床表现收集,确认其风险大于效益。
白俊锋介绍,口服剂型直接进入人体,要通过肝脏代谢,而皮康王等外用软膏剂等是通过皮肤吸收,两者进入人体的浓度不是一个数量级。药品不良检测,口服制剂会导致严重肝毒副作用,而外用药品尚未发现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