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2014年全省收费公路的统计情况,显示一共亏了28.8亿元。不过,6月29日省交通厅又重新发布统计数据,“转亏为盈”反转为盈利了3.9亿元。官方表示,以29日发布的数据为准。
亏也统计,盈也统计。
这让统计学赋予的“真实数据公布、科学决策依据”功能情何以堪,如此的“量变”怎么可能形成“质变”,恐怕只会导致“变质”。
中国高速公路服务区行业市场竞争格局分析与投资风险预测报告显示,收费公路大数据也出炉:截至目前,除西藏、海南两省区没有收费公路外,其他29个省区市之中,有25个省份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亏损。如果也能瞬间“转亏为盈”该多好。没有一本“明白账”,收费公路无论盈亏都会处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收费公路该驶向何方?
这是一个现实问题。期限“已过河”,收费还是“漫长路”。第一批收费高速公路将逐渐迎来收费大限,按2000年已建成里程往后推,近两年内,收费到期的高速公路约1.6万公里。收费高速“路在何方”?有人给出了三个答案:另谋出路、强行延收、浴火重生。可是,收费惯性与利益驱动不容易“刹车”,都有可能成为继续收费或变相继续收费的“薪”动力。处于这个节骨眼上,先有“明白账”,才会有“明白人”。
收费公路必须“且行且法治”。
现行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已不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甚至成为“高速畅通”的阻碍。2013年5月,交通运输部公布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正案征求意见。但是,修改《条例》似乎进入“慢车道”,有人形象地称,收费的“兔子”,慢速的“法龟”。重启《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正,让法治建设“上高速”,迫在眉睫。条例修正成为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从深层次解决矛盾与问题的钥匙。
收费公路必须重构“公品质”。
有法治的保驾护航,高速收费才能名正言顺,才能“取之于路,用之于路”。更关键的是,才能更好地携带公益性、公共性与公信力一起上路,而这便是收费公路的“公品质”。收费公路的品质重构,已经有着现实基础与未来需求,不修正就会“跑偏”,并且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此刻,我们回头看一看,收费公路之前走过的路已演变为“多收费、乱收费、搭车收费”,这种“劣品质”必须清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