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2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将在8月前完成违法违规煤矿名单的公告和上报。
自2012年,煤炭市场供大于求矛盾日趋突出,全社会煤炭库存始终维持在3亿吨以上的高位,秦皇岛5500大卡动力煤市场价已经不足历史最高价的一半,大中型煤炭企业亏损面已达70%以上。但与此同时,一些煤矿违法违规、超能力生产等问题依然突出。
据有关部门统计,2014年全国煤炭产量超公告能力6.1亿吨。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12部委下发通知,构建联合惩戒机制,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煤矿首次进行联合惩戒。
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副局长鲁俊岭:录音:联合惩戒的对象,包括未办理相关核准审批手续的新建、改扩建煤矿,超能力生产煤矿和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生产的煤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和水利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依法依规实施处罚;有关部门和单位对违法违规煤矿在建项目核准与淘汰落后产、确定采矿权出让或土地供应、融资、民用爆炸物品和电力供应、政府性资金支持、铁路运输等方面予以限制。
根据《通知》要求,8月底前有关部门将对已核实的2014年以来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名单进行公告和上报,此后对于违法违规煤矿名单的公告将转入常态化,做到随发现、随公告、随惩戒,对联合惩戒对象实施动态管理。更多煤矿行业资讯可查询《2015-2020年中国煤矿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及发展策略研究报告》。
鲁俊岭称:已取得各项审批要件、通过核准,或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违法违规行为得到纠正的,应在核实无误后及时公告,并在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煤矿名单中予以撤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