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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冬明春是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时期

2016-01-01 09:36:55 报告大厅(www.bptrips.com) 字号: T|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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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七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7省(区、市)负责人分别汇报了2016年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总体安排。

  10月21日,环境保护部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近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环境形势;环保部部长陈吉宁强调《大气十条》实施:

  一是减少污染物排放: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整治城市扬尘。提升燃油品质,限期淘汰黄标车。

  二是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前一年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017年底下降30%以上。大力发展公共交通。

  四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煤制甲烷等清洁能源供应。

  五是强化节能环保指标约束,对未通过能评、环评的项目,不得批准开工建设,不得提供土地,不得提供贷款支持,不得供电供水。

大气污染

  六是推行激励与约束并举的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的信贷支持。加强国际合作,大力培育环保、新能源产业。

  七是用法律、标准“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制定、修订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建议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强制公开重污染行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布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八是建立环渤海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人口密集地区和重点大城市PM2.5治理,构建对各省(区、市)的大气环境整治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九是将重污染天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根据污染等级及时采取重污染企业限产限排、机动车限行等措施。

  十是树立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地方政府对当地空气质量负总责,落实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国务院有关部门协调联动,倡导节约、绿色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动员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

  据《2016-2021年中国大气污染防治行业市场供需前景预测深度研究报告》分析;2016年1至8月,空气质量改善效果明显;但9月以来,几次大范围的重污染过程,使各地改善幅度明显收窄,多地单月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十分严峻。

  今冬明春是《大气十条》确定的各项任务能否完成的关键时期,要加强预警预报能力,科学设定重污染天气标准,加密监测频次,提高预报准确性;

  要加大重点区域督查力度,督促各地组织力量,第一时间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要下大力气治理燃煤污染、高架点源排放、移动污染源,对违法超标排污企业依法从严处罚;要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社会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树立治霾信心。

(本文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未经书面许可,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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