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北京市将放开所有盐产品价格,取消食盐准运证,允许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进入流通销售领域,食盐批发企业可开展跨区域经营。不过,如果出现4种违规行为且书面警告无效的情况下,食盐定点生产及批发企业将被吊销相关证书。昨天,作为北京市盐业主管机构,北京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就北京市盐业体制改革政策进行了解读并表示,北京市制定了《北京市盐业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市场食盐供应有充分保障,并加强对食盐零售价格的市场监测和行为监管,保持价格基本稳定。
取消食盐经营区域限制
北京市商务委储备调控处相关负责人杨世巍表示,根据实施方案,北京不再核准新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以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为基数,不再核准新增食盐批发企业。鼓励食盐生产与批发企业产销一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食盐生产领域,与现有定点生产企业进行合作。
取消食盐经营区域限制。外省区市已取得省级食盐批发许可证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省级食盐批发企业进入北京市开展食盐经营活动,以及北京市区级食盐批发企业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跨区经营须进行备案。
杨世巍表示,放开区域限制后,截至12月26日,已有79家外地食盐批发企业向北京市商务委备案。目前,北京市场上有60余种食盐在售,放开后,将有更多品种出现,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求查看包装标识进行选择购买,对一些功能食盐,比如适用于甲状腺疾病患者的无碘盐,建议在医生指导下购买食用。
食盐实行市场调节价
商务委方面表示,自2017年1月1日起,放开北京市食盐零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
总体上看,北京市场食盐供应有充分保障。一方面,我国盐资源十分丰富,食盐市场供应主体较多,盐行业多年来产大于销。
另一方面,政府将采取多种措施切实维护食盐市场和价格基本稳定。一是保障市场供应。二是建立由政府储备和企业社会责任储备共同组成的食盐储备体系。北京市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食盐储备,遇有突发事件能够保障市场食盐应急供应。三是北京市相关部门加强市场食盐价格监测,及时掌握食盐价格变动等信息,做好分析研判。加强食盐价格监督检查,及时受理举报投诉,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串通价格、囤积居奇等违法价格行为,维护食盐市场价格秩序。发现食盐价格违法行为,可向北京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违法违规将吊销许可证
在部分放开的同时,对于食盐产销企业的监管也将更为严格。食盐定点生产企业和食盐批发企业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予以书面警告无效的情况下,盐业主管机构可以吊销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书。
这四种情况是:参与制贩假盐;食盐批发企业从非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购进食盐;连续3个月达不到国家限定的食盐最低库存量;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证书和食盐批发许可证书的。
此外,涉盐市场主体包括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将其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对行为后果严重且影响食盐安全的,依法采取行业禁入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