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消息,中国证监会8日公布了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大力推进节能环保科技产业发展的建议》的答复。证监会表示,一直高度重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节能环保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发展壮大。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行上市条件的节能环保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节能环保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证监会将进一步促进私募基金更好支持初创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将继续积极支持包括节能环保企业在内的绿色发行人利用公司债券市场融资发展。
同时 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关于加强对并购重组商誉有关审核及披露的监管的提案》的答复。
证监会表示,近年来,上市公司向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购买资产的并购行为日益增多,标的资产的估值增值率也逐年攀升,导致上市公司商誉不断提高。为此,证监会以信息披露为中心,充分披露估值合理性及相关风险,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应充分披露采用不同估值方法的基本情况、不同估值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原因、最终确定估值结论的理由。同时,加大审核力度,形成监管威慑,强化了业绩补偿监管,引导市场估值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