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口腔灯行业技术了解,口腔灯不管作为一个单独的产品,还是作为其他产品的一个组成部分,例如作为牙科综合治疗机一个部件,都应满足YY/T 1120-2009 和GB9706.1-2007 的要求。现对2015年我国口腔灯行业技术特点分析。本单位每年承担着相当数量的口腔灯检验业务,包括注册检验和监督抽验,结合实际检验,现对检验中常见的几个问题进行探讨。
CRI 并不是一个完美的度量标准,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不能很好的用来评价新型光源,例如LED光源。LED 光源是第四代光源,通过电能直接产生光能,发射出的光谱功率分布具有波峰陡峭、频谱狭窄、频段断续等特点,而选择的参考光源是连续平滑的光谱,两者从本质上具有很大的不同,生硬地对比评估LED 光源的显色性,显然有失公允。
根据技术报告CIE 177:2007 colour renderingof white LED light sources,当一组包含白色LED光源的光源,基于CIE13.3 规定的方法得出的显色指数排序违背了视觉排序,CIE177:2007 中收集的三项研究均证实了这种不一致性,CIE 得出的结论:当一组光源中含LED 光源时,CRI 方法通常不适合用来描述他们的显色能力的排序。
在最新的口腔灯国际标准ISO 9680-2014,对5.2.8 色彩显色指数进行了修订,指出此条款只适用于非LED 光源,在标准备注中同时指出目前公认的LED 灯显色指数的测试方法尚未建立。
综上所述,YY/T 1120-2009 《牙科学口腔灯》中5.2.8色彩显色指数对LED口腔灯应判定为不适用。
照度YY/T 1120-2009 中5.2.1 规定了口腔灯照度,口腔灯的照度若连续可调,其调节范围应不窄于8000 lx~20000 lx ;若非连续可调,应至少有三个照度水平,最大光照度应不小于15000 lx。
口腔灯行业市场调查分析报告显示,经过调研和多年的临床使用,分档可调的口腔灯也能满足临床需要,在ISO 9680:2007 转化成国内行业标准的过程中,增加对照度分档可调的要求,这也是为适应中国国情,国产口腔灯存在大量只有强、弱、关三档或分档可调的口腔灯。
在最新的国际标准ISO 9680-2014 中,对照度要求作了修订,口腔灯照度应在制造商规定的范围内可调节,最大光照度应不小于15000 lx,而照度的调节可连续或离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