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飞速发展,自然资源过度开采,水污染程度已是到严重的地步,污水的再利用成为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蓝海。1986年,我国正式出台《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以下是水污染治理政策分析。
水污染治理政策指的是为防止在开发利用水资源(包括水体净化容量能源)时污染水体而制定的有关政策总称。包括有关的法规、标准和技术经济政策。是各个层次的环境政策在水环境保护领域的集合体现。在我国,具体的政策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综合排放标准、对排污单位实行监督管理、防治地表水污染和地下水污染技术等政策。1986年,国务院环委会发布了《关于防治水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对按径流区域综合防治水污染的技术政策、城市污水治理的技术政策、防治工矿企业和乡镇企业水污染的技术政策作了详细、全面的规定。
我国被联合国列为水资源紧缺国家,又是世界上用水量最多的国家之一。仅2002年,全国淡水的取用量大约占世界年取用量的13%,是美国1995年淡水供应量的1.2倍。据统计,中国目前缺水总量约为400亿m3,每年受旱面积200~260 km2,影响粮食产量150~200亿kg,影响工业产值2 000多亿元,全国还有7 000万的人饮水困难。缺水对环境和人的身心健康都有着严重的影响。
近日,环保部发布《环境保护部2015年部门决算公开》的通知,2015年收入总计1,347,722.52 万元,支出总计1,347,722.52 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10,315.04万元,增长18.49%。其中污染防治(款)大气(项)支出351.21万元:主要用于大气污染防治,水体(项)支出5,884.83万元,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支出1,504.39万元,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45,581.48万元,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6,346.16万元,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支出 604.53万元。
以下是清华大学环境工程系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教授谈了对当前我国水环境治理的意见和建议。
1、资金、行政、法律保障措施
由于经济和法制的滞后, 中国水污染防治工作一直以健全法制、加强环境道德教育为主, 经济处罚为辅。1996年, 全国人大对5水污染防治法6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5水污染防治法6集中体现了中国水污染防治, 由分散治理为主, 转向集中控制与分散治理相结合, 由末端治理为主转向全过程控制、清洁生产, 由单一的浓度控制, 转向浓度控制和总量控制相结合, 由区域管理为主, 转向区域管理与流域管理相结合的指导思想的转变。国务院规定, 全国所有工业污染源都要做到达标排放, 对新建企业实行三同时制度, 这为进一步加强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今后工作的重点应是加强监督管理和强化执法, 真正做到有法必依, 违法必究, 最终实现水体变清, 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在治理水污染的过程中, 要避免将水环境整治工作同行政强制措施完全等同起来。要加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 强化城市污水处理厂设施的的运行管理和监督, 建立政府节能减排工作问责制, 在整治的过程中, 要更多地采用经济手段, 调动排污单位的内部积极性, 完善政策, 形成激励和约束机制,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和综合治理, 成为企业主动、自发、自愿的行为。这样不仅能够减少行政强制执行的费用, 而且可以减少以至杜绝企业弄虚作假、追求形式上的达标和保留实质上污染行为的发生, 从而有效地提高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的有效性。
2、工程保障措施
必须实施彻底截污、污/雨分流, 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与输送系统, 污水处理理应包括污水收集和输送。中国工业废水处理设施只有1 /3运行是正常的, 1 /3运行不正常, 而另1 /3停产不运行。不少城市污水处理厂有钱建得起, 却无钱维持正常运行, 一些中小城市建成的活性污泥处理厂更是如此, 除资金缺乏外, 操作运行和管理人员技术和管理水平低, 难以掌握和操作技术复杂的处理工艺和设备。只建污水处理厂而没有相应的管网收集系统, 不是完整的污水处理系统。管网建设不善, 只能半负荷运行, 一方面造成浪费, 另一方面由于未经处理的污水任意排放, 造成了受纳水体的严重污染, 所以建立完善的污水收集与输送系统, 是污水处理系统的关键。
要确定合理的规模, 对污水处理厂究竟建多大规模, 要有长远考虑和统筹安排, 设计时要充分考虑现在和将来的污水处理量, 作为指导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规模。
3、再生水中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处理措施
再生水中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造成土壤污染,危及食品安全,因此农业部反对优先采用再生水作农业灌溉;二是没有针对不同再生水用途细化污水排放标准,造成增加了处理成本和耗能,还不能收到应有效益;三是再生水回用需要的规划、输送系统和调节系统还没有成为建设城市废水处理系统中的一部分;四是缺乏激励再生水回用的政策、制度和管理办法等。因此,全国人大、各级政府和科技人员均应努力研究解决这些障碍的法制、政策、管理、技术措施,走上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水污染防治新道路。
4、“十三五”水专项将聚焦京津冀区域和太湖流域
“十三五”是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的收官阶段。水专项领导小组将按照国务院和三部门的统一要求,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和行业牵头组织部门的作用,坚决聚焦瘦身,将专项流域综合示范资金和项目重点聚焦到京津冀区域和太湖流域。
5、绿色税制促资源合理开发
7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清理收费基金,同时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试点开征水资源税。此次改革将通过全面实施清费立税,构建从价计征机制,建立规范公平、调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资源税制度。
此次资源税改革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扩大征收范围,逐步扩展至水、森林、草场、滩涂等资源,此次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二是全面推开从价计征,在前期实施原油、天然气、煤炭等从价计征改革基础上,此次对绝大部分矿产品实行了从价计征;三是全面清理收费基金,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收费基金项目。
综上所述,水是生命之源。水污染的治理更是关系到我国是否能持续发展、国家能够长久治安。国家要提高人们对水资源意识保护,加强水资源管理,提高人们环保知识。以上就是笔者对水污染治理政策分析。